處理情形如下:處理結果: 不舉發:自行車為慢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相關禮讓規定承辦員警: 大安分局 - 張崇銘連絡電話: 02-2325-8475這是2024年親測結果。請大家盡量轉發!!自 行 車 不 需 理 讓
hinoakane wrote:你的家人(父母 小孩)也騎單車出門,也都不用讓他們嗎? 騎車非牽車就是屬於慢車,慢車有慢車的規定要遵守,不是如同行人般擁有帝王條款!所以對方合法行駛本來就要讓,但不守法就看情況了不是非讓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