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有紅綠燈的路口, 直行綠燈時可以通過之外, 車輛在經過在無號誌或只閃燈的路口, 本來就應該減速慢行並注意人行道是否有行人要過馬路, 也同時要注意兩側是否有來車, 說來不及煞車的多半是沒有路口減速, 新聞就偶而看到那種在鄉間無號誌路口對撞的三寶們....最好是所有的路口都裝上科技執法抓沒禮讓行人的, 過陣子大家就會養成路口減速的習慣了, 日本也曾是行人地獄, 後來法律規定行人優先, 提高罰責並且加強執法後, 才比較跟上歐美, 但日本的大眾交通工具發達, 人行道也充足, 台灣還有很長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