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今天早上看FB一個家...(恕刪) 說了半天,看來都是人民的錯只要用力開罰,提出各種增加罰單的機會&加重罰則事情就解決了?看來炮口跟官方挺一致的耶~要不要先討論一下如何確保行人有安全的人行步道?騎樓淨空,路霸退散,各種奇芭路燈電桿位置修正再來就是路口斑馬線向內退縮,讓人跟車都能清楚的看到對方&有停等空間看就知道很難,但上面這些都是政府應該要做的,不是嗎?
道路改善不太可能,範圍太廣,能改的有限,也太耗時目前只能落實嚴格執行,媲美新加坡那樣,而且不能有什麼奇奇怪怪因注意而未注意條款,只能從單方面對錯來判斷,例如行人闖紅燈被撞到結果駕駛可能背上連帶責任,這不是在保護行人,而是助紂為虐,受傷的最大也不能只針對汽機車,行人也該教育,交通不是單方面的事不是每個行人都乖乖走人行道或等綠燈才走,路權歸屬要區分明確沒有模糊地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