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停車場也是外包給其他廠商管理所以不知道時何時開始的風氣誰會知道停車場超賣多少停車月票出去.....我覺得不是有沒有固定車位的問題,是有沒有保留給月租車主足夠的停車位,月租至少要給人家位置停,固不固定看個別停車場規定那個1800的價格就不想多說了.....政府除了停車費率之外。應該規定業者月租或臨停的數量,加總不的超過停車場停車格上限。若是有100格車位的停車場,當已經買出80個月租車位,那就只能放出20臨停車位供停車。我覺得政府應該要去規範這一塊,不然業者低價賣一堆月票出去,錢賺走了,大家還是沒車位可以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