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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新制!轎車違停人行道 檢舉被打槍「違規樣態不明顯」

人行道用那麼寬

不給車停

難道要給行人躺著睡覺用喔

不要用那麼寬不就車沒得停了阿

還要我教喔

腦袋應該是被降糊了

才整天只會用檢舉去解決問題

笑死


所欲 !

違規天堂,行人地獄,這才是台灣最美麗的風景啊!
本來想說買車要另外花錢租車位,看到這新聞覺得台灣好暖心。
德政,反正違停出事再說,沒出事就沒關係
講那麼多,就是王八蛋政府邏輯腦殘沒作為。
我覺得警察依法條來執行是正確的
搞不好他車子故障.先用推的放人行道.以免妨礙交通
所以沒有證據有駕車

但法條限制檢舉範圍.合理與否?
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現在就是停紅線靠路口會被檢舉

但開上人行道就無法檢舉

所以記得開上人行道
foster_yen wrote:
檢舉新制!轎車違停人...(恕刪)


食古不化的警察,沒救了。
原來
人行道拓寬 是讓人停轎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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