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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部預告修法 未禮讓行人罰3600元

是滿支持加重的
不過有個情況比較麻煩
就是倒垃圾時的問題
在無號誌路口
行人三三兩兩散步過馬路
如果要落實禮讓行人
可能塞車會塞很久吧
stoak wrote:
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恕刪)


台灣行人的素質你也不是不知道,開車鳥,行人也蠻屌的。
這樣說,我在德國的時候,行人踩在斑馬線,離汽車有約6公尺左右,沒有一台汽車停下來的,還不是先到先用。

台灣行人....我想到那副屌樣...
一年有400個行人死亡,等於一季要死100個,這個規定最快在第二季實施,意思就是要再死100個行人的扣打交通部才願意實施。
stoak wrote:
洗刷行人地獄惡名!交...(恕刪)


可以加一條行人不在十秒內通過斑馬線一律罰款一萬元嗎?
罰錢第一名,規劃真不行

人車分流不設計
就不能保證行人交通安全
車既然要讓人,那為什麼不多設定行人先行的紅綠燈呢?
台灣交通部長已經教民眾要怎樣安全過馬路

沒舉手就過馬路駕駛看不見顯然是行人的錯 !

要負什麼責任呢?



連泰國人都已經學起來了

那違停斑馬線、人行道應該也要算未禮讓行人吧.
北醫華佗曾經跟南醫扁鶴說過:「怎麼辦,腦殘沒藥醫!」
怎麼舉證?
難道行人過馬路都要手機錄影嗎?
所謂的行人地獄…
不單只是台灣未禮讓行人多,
而是涵蓋人行道規劃、過馬路庇護島的規劃…

由此點可看出,
根本無腦。
前幾天,
在路上看到不禮讓行人之外,還加碼送手勢的.
素質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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