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線為超車道有幾個要點
1我現在要加速超車 所以我往左切(台灣左駕 看左側後方來車比較準) 比較能觀察後方來車狀況
2超車後理論要隨即切回原本車道 該時內線車輛速度理應當會比右側的車速快 故切回原本車道也會較為容易
3人因工程學 大多數人在緊張時 若在內線車道行駛 駕駛會距離護欄較近 故反射怕自己撞到會往右切
往右切時 右側車道速度較正常來說 會比內線車道要慢 且外側車道有較多的閃避空間
4不是限速90就認為開100沒超速可以在內線開 我又沒犯法 而是正常車道只能開到90多出的那個10是加速給需要加速的人的空間(除超車 加速有時候是會為了閃避前方狀況) 這點比較和公民道德有關
以上感謝收看
地板一階一階的長度相同
站在電扶梯左邊和右邊的人,是在同一片樓地板上,會有速差嗎?沒有!
車道可不同於電扶梯
同車道的前車和後車,車速是會不同的!就算彼此的儀錶指出相同數字,實際車速還是會不同!
道路設計的車速,是左內車道車速必然高於右外車道,車速由內向外遞減!不是電扶梯的相同喔⋯⋯
當速差(V2-V1)有差值時,前後車距就會有變化,但是電扶梯不會
車流發生堵塞的主因是車輛多到超過道路負載, 擠到車距縮小,制約了車速
車距會制約車速
是依據高管規則6: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前後兩車間之行車安全距離,在正常天候狀況下,依下列規定:一、小型車:車輛速率之每小時公里數值除以二,單位為公尺
(車速110km需有最小車距55m)。
車速是受限於車距 , 受到車距的制約 ! 不是想開多快就能多快 !

並不能壓縮車距去開快車?只有 30m車距還硬要110行駛?
並非自我宣稱 #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
而車流量Q沒有超過道路負荷,卻發生的堵塞,則起源於速差 (V2-V1)= a "速差"產生了加速度
若 (V2-V1)= a 為正值 ,前車速高於後車,車距就拉開了,可以加速
若 (V2-V1)= -a 為負值 ,前車速慢於後車,車距就因此縮小了,必須減速

堵塞是(前車速V2)-(後車速V1)= - a 負的加速度, 此 - a 負的加速度讓車距縮小.後車怕追撞踩下煞車,於是一台車接一台車傳遞下去,累積產生了"衝擊波"
累積的"衝擊波"越大, 壅塞波就傳遞得越遠, 形成 J廣域壅塞波
如果車距夠大, 此"衝擊波"被車距所吸收, 沒有影響到後車, 沒有讓後車踩下煞車, 壅塞波就不會再傳下去
超車道能防止堵塞,因為當車變多擠在一起, 車距縮小,如果左側有一條空的車道可以變換過去, 此車道離開少了一台車, 車距就拉大了, 就不塞車了

超車道就是車流的疏洪道 , 是一個左側繞道bypass, 繞過去回到原車道就不塞了!
且超車是車速高於前車, 原本會造成 (前車速V2慢)-(後車速V1快)= - a 負的加速度
但是 變換到左邊的車道去超車, 兩車在不同車道上, 就不會產生 - a 負的加速度
而且超過之後回到原車道, 是前車與後車位置互換 ,前車變後車, 後車變前車
原本 (前車速V2慢)-(後車速V1快) =-a的情況就改變了
因為車速快的後車已經改變位置換到前方去了, 原本車速慢的前車被超過在後方,變成 (前車速V2快)-(後車速V1慢)=+正值,車距會拉開, 就不塞車了
如果平時就將疏洪道(超車道)裝滿水, 洪水(車流量大)來時,疏洪道(超車道)無法分流,當然是氾濫成災(塞車)。
因為增加了車流密度,造成車距縮短, 都擠在一起 , 由 LOS ABC-擠成 → LOS E F

超車道依法為車流的疏洪道,是一條繞道bypass,車流大自然溢入超車,車流變小自然退出空出來,有調節的作用
台灣卻反其道而行! 平時沒車也擠塞疏洪道?車流量大時無處宣洩,自然泛濫成災
因爲有速差(V2-V1),所以才設計「超車道」去調節,讓快車在前慢車在後,避免同車道發生V2-V1=-a負的加速度
這在電扶梯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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