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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法規下的產物

1.非紅線打電話給警察他也不會理你 (別懷疑 我打過)
2.併排停車,併的車需在道路上,停在建物裡不算
3.正確檢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4 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才正確!!
檢舉說法上必須強調,因為是雙黃線,不得超車,雙黃線超車你必須被罰!!
她就是要買東西 所以確認為 『非遇突發狀況』 於車道中暫停 造成後方車輛嚴重回堵或超越雙黃線違規 (影片機車)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水平線

可是非紅線警察不會來T_T

2022-12-24 16:17
icchenk

我教你一招肯定有用,「懷疑」違停車輛在車內做毒品交易請警察來確認!!哈哈

2022-12-25 0:30
高雄的大中路上也是有一台汽車把慢車道當成他家的停車場
晚上天黑機車騎到很靠近的時候
才發現整個車道被那台車佔滿要緊急剎車
原來是現在不能檢舉難怪有人臉皮那麼厚
「 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cs87816 wrote:
自從限縮檢舉開始後,...(恕刪)


你自己跨越雙黃線~看到行人了還要硬蹭~好意思嘴別人違規

龜笑鱉無尾
白癡有傷哥
Fa1con

那不是行人,是違停車主

2022-12-24 14:32
就這些智障執政黨搞得阿....一堆廢物政客養出來的公務員!公務員體系完全崩壞!不尊重專業的下場!
台灣各項政策只會越來越糟
只要你不尷尬,尷尬的就是別人了!
你不知道汽車有無敵雙黃燈嗎?
在台北超好用,省的浪費時間找車位。
cs87816 wrote:
自從限縮檢舉開始後,...(恕刪)


滿街的違規停車
就是立委諸公想看到的啊

想停就停隨便停
一台車一張選票一世情
鄉下地方都是這樣的

因為以前車少 不過現在車越來越多了


話說這位大媽停車技術也太爛

靠邊一點就不擋路了
台灣四輪優良社會觀感:想怎麼停就怎麼停
cs87816 wrote:
自從限縮檢舉開始後,...(恕刪)


要找CNN報導一下,台灣是交通地獄,這樣交通部才會重視,我們講沒用的
這就是台灣人嘛

法規隨便定

人民自行解讀,自己找漏洞找覺得自己覺得合理的來遵守

所以上面搞不懂人民為啥不守規矩

人民搞讀不懂上面為何定一些不合時宜的法規

你自己看樓主那畫面

這樣的巷弄街道

有一點都市規劃的樣子嗎

有空間可以暫停嗎

所以到底是抓你合理?還是不抓你合理?

然後政府就是把整條馬路通通畫紅線

還有人違停就開放檢舉

檢舉太多警員忙不過來就不給檢舉

然後開始改搞科技執法

就像從前小時候,寫錯數學不是去理解錯的原因

是發給你更多本參考書和考券要你寫100題類似題

人民沒有守法的心

政府也繼續搞更多奇奇怪怪的手法來抓違規

不就是這樣的結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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