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併排停車,併的車需在道路上,停在建物裡不算
3.正確檢舉: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1-4 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 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 才正確!!
檢舉說法上必須強調,因為是雙黃線,不得超車,雙黃線超車你必須被罰!!
她就是要買東西 所以確認為 『非遇突發狀況』 於車道中暫停 造成後方車輛嚴重回堵或超越雙黃線違規 (影片機車)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二、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六十公里。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四、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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