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中天 wrote:
行人受傷的部分,
醫藥費是申請強制險支付嗎?
只要行人告過失傷害,撞人駕駛易科罰金3~6萬,
所以輕傷賠5萬以內都划算。
剛剛看了一下發文者有提到右腳骨折,
調解會上的賠償金額若是全斷:腳踝10萬,小腿15萬、大腿25萬
若是開放性骨折就是再加5~10萬
當然,如果未斷只是輕微裂痕(診斷書依然是骨折),建議可以打5折。
至於駕駛沒有違規只是罰單問題,
駕駛一上路就要有全程注意路況的義務喔!
一個行人你遠遠看到就是要注意,而不是去撞他!
狗聲RO+WARD獎你被撞廢,這種腦包別來!
不管肇責,不管路權。
行人與任何交通工具發生碰撞,通常都是很慘。
皮痛的是行人,甚至傷亡。
不管對方是否全責,全賠。。。
人若被撞得斷手斷腳,獲得再多的理賠都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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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4 條
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一、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一百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二、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三公尺以內。
三、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四、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五、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fruits0800 wrote:
enlin890810
樓主
附近並沒有斑馬線 當時下雨並沒有注意注意到 我剛剛上網查了一下是不是附近一百公尺內沒有斑馬線行人是可以穿越雙黃線?
林朝洋 wrote:
不要亂教好不好,意思是說行人可以亂越雙黃線哦
pippenyen wrote:
唬爛我看過了,你的最精彩。
Fa1con wrote:
難怪台灣交通亂,因為交通規則都自己定的
psza wrote:
分向限制線和禁止超車線的圖例你有看了嗎?不一樣的標線圖樣也可以扯在一起?!根本胡扯一通!
一堆駕照雞腿換的, 不懂雙黃線有兩種意義, 傻傻分不清還說別人是唬爛, 是胡扯, 是自己定的??

馬路上常見的「標線」
馬路上有許多顏色的線條,到底這些線條代表著甚麼樣的意思?
方向限制線
本標線為雙黃實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
禁止超車線
用以表示禁止超車。設於視距不足或接近交岔路口之路段。
本標線分雙向禁止超車線及單向禁止超車線二種。
雙向禁止超車線,用雙黃實線,其線型尺寸與分向限制線同
單向禁止超車線,用黃實線配合黃虛線,在實線一面之車輛禁止超車,在虛線一面之車輛允許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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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方向限制線禁止行人穿越, 另一種禁止超車線沒有規定禁止行人穿越
但實務上方向限制線不能穿越根本不可能
一堆如山路的雙向單線道, 都用方向限制線隔開
目的也是禁止超車, 迴轉
實際上要行人禁止穿越根本不可能
路人39 wrote:
一堆駕照雞腿換的, 不懂雙黃線有兩種意義, 傻傻分不清還說別人是唬爛, 是胡扯, 是自己定的??
馬路上常見的「標線」
馬路上有許多顏色的線條,到底這些線條代表著甚麼樣的意思?
方向限制線
本標線為雙黃實線,用以劃分路面成雙向車道,禁止車輛跨越行駛,並不得迴轉。
禁止超車線
用以表示禁止超車。設於視距不足或接近交岔路口之路段。
本標線分雙向禁止超車線及單向禁止超車線二種。
雙向禁止超車線,用雙黃實線,其線型尺寸與分向限制線同
單向禁止超車線,用黃實線配合黃虛線,在實線一面之車輛禁止超車,在虛線一面之車輛允許超車。
是誰雞腿換駕照還不曉得喔,話可別說的太滿。
雙黃實線不論是作為分向限制線或是禁止超車線,只要畫有雙黃實線的路段都是雙向禁止超車,雙向禁止超車不是禁止超車線是甚麼?再則雙黃實線不論是作為分向限制線或是禁止超車線,都是不能跨越的。
第 149 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下:
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下:
(一)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向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或作為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駛界線,用以區隔大眾捷運系統車輛行進範圍。
(二)黃虛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
(三)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四)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向車流。
(五)紅實線 設於路側,用以禁止臨時停車。
(六)雙白虛線 設於路口者,作為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時讓路線之停止線;設於路段中者,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而改變之調撥車道線。
(七)雙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八)雙黃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九)黃虛線與黃實線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黃實線側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十)白虛線與白實線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白實線側禁止變換車道或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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