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td.police.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2993B18A948FB038&sms=B58AA5B3CA177FEE&s=6B6FF1EBBCB11DE5台北巿警局的宣導中禮讓行人原則有提到相關的部份。但這個應該是沒有明文寫在法條內,所以很大的可能就是警察自由心證。當然也可能這塊,全台灣並沒有一個統一明文的判斷基準。只能說,行人在台灣還沒被撞到前,只能自求多福。撞到了。。。賠再多也於事無補。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只限於走路的台灣人。。。開車中,騎車中的台灣人。。。就是人間兇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