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交通方便、舒服、順暢、安全只有用以下方法才能解決
不分汽機車隨能源(油電)徵收汽機車稅金
汽機車皆須自備合法車位,駕照門檻一律難於歐美日且期效只有五年
檢舉有獎金讓全民監督人民,使用監視器舉發交通違規且採罰金累進制
尖峰時刻或易塞車道路使用費率浮動調升
以上若都可以實現,提升大家使用交通工具的成本與難度
並將取得的稅金或罰金投入大眾交通運輸建設
大家皆可以獲得一個安全、清淨、舒服的道路使用環境
人行道真的太少太不連貫了,台北、台中還好點,其他城市人走在路上總是膽戰心驚的。
我也看不出是道路規畫還是駕駛者的問題,但結果論來說遇到車禍的頻率真的比大陸城市高很多。大學時在台南,住處在圓環邊,光是我出門能看到的機車倒地那種車禍,每週就有2、3次。
不讓行人這點本身問題不大,但行人很難猜測駕駛者意圖這點比較麻煩。機車轉彎時看到人不減速,作為行人想主動讓機車時他們反而又減速了,還有機車都喜歡貼著行人騎。還有汽車前方20米左右就是長紅燈,斑馬線設計在停止線內,然後行人在斑馬線走,汽車不是在斑馬線前減速或怠速,而是帶著一點油門開過來,這種情況下都要行人跟汽車玩膽小鬼遊戲,真的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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