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1838 wrote:
沒有250公分的停車(恕刪)
雖然法規比過去有進步了,法定停車位雖然是250cm寬度,但是有1/5是可以230cm,寬度是白線中心到中心,而且法規如此,實際是有不少建商還會偷寬度(怎麼通過主管機關檢驗就不知道了)。
既然建案有大小不同的車位,建商在銷售的時候也會刻意隱瞞,不然他們就無法把小車位也和大車位賣一樣價格了,而且台灣城市的建築法規的法定停車位配比根本就不夠,雖然說也有增設車位以及獎勵車位,但符合最低標準就可以了,所以有些社區的車位根本就不夠自己社區住戶使用,許多住戶是無法選擇的(當然可以選擇不滿意車位寬度就不買房子)。
我2年多前在台北市新買的新完工房子屬於比較早的建案(開發到完成跨度超過20年), 我因為是房子賣超過9成才去買了保留戶,70坪房子也只配售一個車位,而且因為我比較晚買,只剩最後一個車位,車位夾在最裡面牆壁和柱子中間,公共車道又不夠寬,以至於倒車入庫角度受到限制,超過Mini countryman的長度和寬度的車無法停,我只能停雙門小跑車。家人有兩輛常用車,所以又在同社區不同棟多買一個車位,也是別無選擇只能買到夾在兩個車位中間的小車位(寬度只有白線內210公分),該空間三個車位,一邊是牆壁,另一邊是柱子,白線是貼著牆壁和柱子的,也就是兩邊都無額外餘裕寬度,我的車是Q7,左邊靠牆的鄰居車子是保時捷凱宴(有時停特斯拉休旅),我們兩車必須把駕駛座停放在同邊,而且必須左邊車子副駕駛座變緊貼牆壁,我的車緊靠著副駕座的邊線停,才可以上下車。柱子邊是停mini countryman還好,而且可以從柱子後的空間上下車,這種車位規劃合法但不合理。
我雖然對停車位非常不滿,但家人喜歡那個房子和環境,所以也就忍受停車不太便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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