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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好車卻無法下車,中山堂停車場遭投訴

管理單位死要錢,不願意減少車位,不然調整一下場地格位型態,砍幾個車位,就能放大車位,解決不能下車的問題了
應該重新畫格,拉高收費基準,
車子佔用面積愈來愈大,停車費也應該隨之調整
以維持總收入不變
叫柯p去停停看啊!
之前都能改機車格大小來美化車格數量了
以後買PIZZA記得請店員切100片,柯學教你吃飽
這是未來停車場,因為自動停車,只要車寬+10cm就可停進去,人先下車。
跑到柯P耳裡就會不同了
標準死囝仔貼
40年左右的法規!活40的在這有幾人?

但是應該活60的人在40年前才開車知道吧。

開大車,請去找大位的停車場,這裡是小車天下!

應該有人說為何不改,我想,缺車位缺很大,

官如果減少位置,應該是想被噹吧!
等那一天,利益不是人的主要目的,那麼我才會被別人說服....................
建議買天窗的車子,從天窗進出當運動,整個出場方式自帶效果,讚啊,哈哈哈哈哈
偷懶的公務員。活在何時吖
八股的回覆 符合當時規範
不意外
tony1838 wrote:
沒有250公分的停車(恕刪)

雖然法規比過去有進步了,法定停車位雖然是250cm寬度,但是有1/5是可以230cm,寬度是白線中心到中心,而且法規如此,實際是有不少建商還會偷寬度(怎麼通過主管機關檢驗就不知道了)。
既然建案有大小不同的車位,建商在銷售的時候也會刻意隱瞞,不然他們就無法把小車位也和大車位賣一樣價格了,而且台灣城市的建築法規的法定停車位配比根本就不夠,雖然說也有增設車位以及獎勵車位,但符合最低標準就可以了,所以有些社區的車位根本就不夠自己社區住戶使用,許多住戶是無法選擇的(當然可以選擇不滿意車位寬度就不買房子)。
我2年多前在台北市新買的新完工房子屬於比較早的建案(開發到完成跨度超過20年), 我因為是房子賣超過9成才去買了保留戶,70坪房子也只配售一個車位,而且因為我比較晚買,只剩最後一個車位,車位夾在最裡面牆壁和柱子中間,公共車道又不夠寬,以至於倒車入庫角度受到限制,超過Mini countryman的長度和寬度的車無法停,我只能停雙門小跑車。家人有兩輛常用車,所以又在同社區不同棟多買一個車位,也是別無選擇只能買到夾在兩個車位中間的小車位(寬度只有白線內210公分),該空間三個車位,一邊是牆壁,另一邊是柱子,白線是貼著牆壁和柱子的,也就是兩邊都無額外餘裕寬度,我的車是Q7,左邊靠牆的鄰居車子是保時捷凱宴(有時停特斯拉休旅),我們兩車必須把駕駛座停放在同邊,而且必須左邊車子副駕駛座變緊貼牆壁,我的車緊靠著副駕座的邊線停,才可以上下車。柱子邊是停mini countryman還好,而且可以從柱子後的空間上下車,這種車位規劃合法但不合理。
我雖然對停車位非常不滿,但家人喜歡那個房子和環境,所以也就忍受停車不太便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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