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ence wrote:當下那台車跟Google 上的影像車輛是同一部,我懷疑是該位置的『店家老闆』、『店家老闆的貨車』、『當事人是店家老闆』,並利用監視器看這個停車格狀態,停車人肉這樣,警方也這樣做真的蠻不爽的..說實在的.. 這證明 薑是老的辣你不爽 找台車 放在他家門口一個月就是要花時間金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