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時A住擋到的範圍,剛好跟行人前進的速度一致,所以1.駕駛人一定要移動視野,查看是否有行人.2.行人一定要注意車子的行進軌跡跟速度,不要滑手機隨時都可以看到過斑馬線滑手機的人,要記得千萬不要把生命的控制權交在別人手上,30秒不要看手機,不會死,但是那30秒看手機,真的有可能會死!
左轉類型的車禍9成以上都是 "未達路口中央.即先行搶快逆向"這一案也是按照法規這台車要先直行至紅叉處~才能開始轉動方向盤左轉..(也就是近乎轉直角)台灣約有八成的駕駛~左轉沒有遵循"行至路口中央再轉動方向盤左轉"根本就沒有資格開車上路
most star wrote:台灣沒有人行道的設計,甚至還會把縮減斑馬線、人行道當政績 基本上台灣道路設計的邏輯是捷運/鐵路/高速公路(專有路權)>汽車道>機車道>人行道,在道路設計人員的眼裡,只要行人或機車擋住前面路權,都請自行繞開(設計)。以上案例,捷運設計根本不考慮人行道的整合(設計上只要退縮1M,就可以讓人行道直通),反正行人自己會繞路的~~捷運是捷運局設計,道路是交通局設計,但兩著落在同一空間,有互相衝突的問題產生,因此需要互相整合,但在台灣『整合』是一件很難的事~~到底是你整合我?還是我整合你?跟婚姻相處一樣,你配合我?還是我配合你???因為先天車體結構的關係,導致駕駛轉彎擺頭時,必然會有一定程度的視線被A柱給吃掉,這時若有物體或行人靠近死角範圍,那就很有可能不被駕駛察覺而撞上。一般正常的斑馬線由於十分接近路口,有些車輛轉彎時很容易會因為轉彎距離不夠,選擇採用「截彎取直」切西瓜的方式通過,而非如法規所規定「轉彎車必須開過路口中心點後,才能夠逕行轉彎」,因為如果開到路口中央才轉的話,駕駛會需要更大幅度的轉打方向盤與更多的行駛距離,大家通常會因為嫌麻煩而忽略這項基本要求。這時若能把供行人穿越的斑馬線給退縮至路口更內側,讓車輛轉彎時擁有更大的角度與距離,將可有效緩解行人發生發生意外的可能性。「庇護島」保護行人,主要做法就是將中央分隔島的頭端盡可能的往路口正中間延長,迫使轉彎車無法使用切西瓜的方式通過路口,創造出來的區域也可以讓行人站立等待綠燈通過,避免行動不便的年長者與來不及通過的行人卡在路中央動彈不得,造成險象環生。以上案例就是「連抄襲都抄錯」,退縮的方向剛好相反,根本不知道為何要退縮,只要有退縮就好,在台灣這種抄錯的案例還不少,想要學但只是外表像,但骨子裡根本沒搞懂,所以產生很多莫名其妙的設計出來~~該退縮的沒退縮,不該退縮的又退縮,如果下一個人又抄襲錯誤的案例,那就是積非成是囉~~以後錯誤的設計就是標準的設計!!!台灣道路交通混亂的原因,上面第一種是「連做都不做(不做不錯)」,另一種是做錯(越做越錯,最後案例抄都抄錯~~)。在台灣做對的事其實蠻難的!對的事要去做,而且要做對~~修福不修慧,福中也造罪;修慧不修福,慧中也糊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