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a95 wrote:地點 可以擺盆栽https://www.google.com/maps/@24.8849939,121.2918298,3a,75y,296.87h,84.35t/data=!3m6!1e1!3m4!1sL5fjBitHBw0PgcxuxjabzA!2e0!7i16384!8i8192應該縮減道路寬度, 留下行人空間 如果你貼的是事主的位置那的確有可能是私人土地我特地去查了地號放大看這邊的透天位置都有被切成兩塊未看先猜是道路重劃後因而切過去
dc1132 wrote:您這個圖明顯就是 透天騎樓大家都封起來自用紅磚為人行道開單沒有錯!這個萬一檢舉起來騎樓的部分全部都要拆!那個柱子外的土地即使是私人也是只能做人行道使用佔了 就是違章!違章就低調一點鬧大 住戶沒好處! 只會更糟糕! 違法的騎樓擴建該拆,但是騎樓也不該是任人踩的人行道或是汽機車停車空間騎樓是商業區特有的建築退縮(住宅區該是露天花圃),外國人說的Frontage Zone,是給要到店面消費的顧客暫時停留用的、戶外喝星巴克用的,過往人流應該要走在更外面,公有產權的人行道上才對
dc1132 wrote:您這個圖明顯就是 透天騎樓大家都封起來自用紅磚為人行道開單沒有錯!這個萬一檢舉起來騎樓的部分全部都要拆!那個柱子外的土地即使是私人也是只能做人行道使用佔了 就是違章!違章就低調一點鬧大 住戶沒好處! 只會更糟糕! 約定成俗咩!一開始土地怎麼變私有的?不就是先佔先贏台灣號稱已開發國家,對於這種法治問題的處理態度還是原始人心態違法就是違法,不然就是去推動修法,陳情想不罰可成立?那陳情不繳稅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