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如果被後車追到一樣請(恕刪) 可以去跟國道警察局說啊~~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呼籲】本局在此呼籲駕駛人應遵守高速公路車道使用及速限相關規定,切勿超速行駛;「#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時速低於80公里慢速車,#勿占用內側車道,#應行駛外側車道」,本局將持續強化勤務規劃及警力派遣,並利用各項科技執法設備,嚴正執法,確保國道交通安全與順暢。============================你看~~是不是像我說的又回到了這個問題打轉然後等等有一批人會說「我已經最快速度在行駛了,你還能追到我根本就是你超速」之後又有另一批人會說「把你已經開到最快證據拿出來啊~~不知道有快樂錶嗎~GPS也不一定準嗎」第一批人回噴「超速就超速,還有臉說那麼多,直接說就是想飆車很難嗎?」第二批人回噴「就是有這種人交通才會怎樣又怎樣」之後的劇情大家懂的都懂
吼吼吼~~ wrote:可以去跟國道警察局說...(恕刪) 又在放無理大招了前面好像很有理一樣,到最後又縮掉了台灣某些人駕駛觀念爛也不是一天兩天,我上次找出國道警說不要佔用超車道也被你們這種人忽視國道警說佔用超車道會危害他人,也危害自己的生命,也阻礙了車流。反之回中線沒有任何疑慮。而且回中線完全沒有爭議!有些人道德觀低劣、自私、危害他人這也沒辦法。一樣米養百種人。
吼吼吼~~ wrote:可以去跟國道警察局說...(恕刪) ==============不要佔用超車道不管是對自己、對他人、對執法者、對車流順暢都有幫助!相反請問你佔用超車道有什麼幫助?兩個選擇(1)有益交通而且完全合法。(2)有害交通而且非常有爭議。請問選(2)的理由是什麼?客觀、主觀都是選(1)比較好。會選2的自私人我也是笑笑而已
看海成花 wrote:==========(恕刪) 認真說啦~今天這遊戲規則訂定的人不是你不是我也沒有人有本事能去竄改規則,既然規則允許就沒有人有權利去阻止其他人被遊戲規則賦予的權利儘管在“你們”眼中有怎樣怎樣的不合理另外呢~對於大多數人而言,不爽不開心的原因就是自己被影響了,不管理由包裝得多麼的華麗因為自己的不爽就去指責按照遊戲規則玩的這群人~~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