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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算佔用內車道嗎

你拿國外的影片 應該就以當地的民情來去做論述吧
只能給你
超速是垃圾人渣的行為!
國民黨的惡,都是從民進黨嘴中聽到;  民進黨的惡,卻是親身經歷體會到的。
基於不少人的觀點,再看台灣龜公的做法,看來應該把台灣的駕駛觀念外銷到國外去,外國人都太落後了
看海成花 wrote:
如果被後車追到一樣請(恕刪)


可以去跟國道警察局說啊~~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

綜上,#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非超速車道』,#小型車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即合乎規定;#如後車任意迫近,#連續以喇叭、#燈光或其他不當方式逼迫前車讓道,#本局將嚴加取締此等惡意逼車行為。

【#呼籲】
本局在此呼籲駕駛人應遵守高速公路車道使用及速限相關規定,切勿超速行駛;「#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及限行最高速限小型車」;「 #時速低於80公里慢速車,#勿占用內側車道,#應行駛外側車道」,本局將持續強化勤務規劃及警力派遣,並利用各項科技執法設備,嚴正執法,確保國道交通安全與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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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是不是像我說的又回到了這個問題打轉

然後等等有一批人會說

「我已經最快速度在行駛了,你還能追到我根本就是你超速」

之後又有另一批人會說

「把你已經開到最快證據拿出來啊~~不知道有快樂錶嗎~GPS也不一定準嗎」

第一批人回噴

「超速就超速,還有臉說那麼多,直接說就是想飆車很難嗎?」

第二批人回噴

「就是有這種人交通才會怎樣又怎樣」

之後的劇情大家懂的都懂
herblee

「我已經最快速度(←此非速限)在行駛了?但是走錯了車道」因為這不是法律授予之該車道之路權(超車)! 速度不是速限,此遵守義務亦非使用權利, 不能使用權利(超車)和遵守義務(速限)不分!

2022-06-28 19:50

鄰近的日本
他說六檔90公里
4300轉 騎起來滿舒適的
sunland

慢車靠左快車靠右,你不說我還以為這是台灣的影片呢

2022-06-28 17:19
吼吼吼~~ wrote:
可以去跟國道警察局說...(恕刪)





又在放無理大招了

前面好像很有理一樣,
到最後又縮掉了

台灣某些人駕駛觀念爛也不是一天兩天,
我上次找出國道警說不要佔用超車道也被你們這種人忽視

國道警說佔用超車道會危害他人,
也危害自己的生命,
也阻礙了車流。

反之回中線沒有任何疑慮。
而且回中線完全沒有爭議!


有些人道德觀低劣、自私、危害他人這也沒辦法。
一樣米養百種人。
吼吼吼~~ wrote:
可以去跟國道警察局說...(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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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佔用超車道不管是對自己、對他人、對執法者、對車流順暢都有幫助!

相反請問你佔用超車道有什麼幫助?


兩個選擇
(1)有益交通而且完全合法。
(2)有害交通而且非常有爭議。

請問選(2)的理由是什麼?
客觀、主觀都是選(1)比較好。

會選2的自私人我也是笑笑而已
樓主你是裝傻故意要發這文的對吧?
看海成花 wrote:
又在放無理大招了前面(恕刪)


所以我一開始說的完全沒錯啊~

你看~是不是又在無限循環了
看海成花 wrote:
==========(恕刪)


認真說啦~今天這遊戲規則訂定的人不是你不是我

也沒有人有本事能去竄改規則,既然規則允許就沒有人有權利去阻止其他人被遊戲規則賦予的權利

儘管在“你們”眼中有怎樣怎樣的不合理

另外呢~對於大多數人而言,不爽不開心的原因就是自己被影響了,不管理由包裝得多麼的華麗

因為自己的不爽就去指責按照遊戲規則玩的這群人~~不知道該怎麼形容才好呢
herblee

將高管規則5"依速限標誌指示"及8-1-3但書『最高速限行駛』的"最高速限"這面限5標誌 , 這原本是無條件遵守義務! 並非使用權利,卻把一面標誌扭曲成是用路人踩油門創造出的車速? 這樣說正是竄改規則

2022-06-2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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