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el54321 wrote:第四台新聞台沒一台敢報;南部員警更不敢爆料;在野黨也養不起一堆側翼。要怎麼上新聞?你說一下,我洗耳恭聽! 他們不報怪我咧?你可以在YT搞個自營媒體幫他們報啊北漂彰化人 wrote:對綠營議員也是沒用... 我又沒說是哪個陣營這麼快就有人來對號入座所以某議員的"違停議員"稱號已經深植人心現在紅黃線違停不能民眾檢舉又不怕警察的話簡直就無敵了
民眾檢舉違停被限「改用簡訊報案」警10分到場!網大推:更有效率實習記者金奇/綜合報導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明列46項民眾檢舉項目,其中最常被檢舉的「違停」遭限縮,僅剩5小項可舉發,雖然條文有說明,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及公車站牌依法民眾是可以舉發的,但是事後檢舉始終無法解決亂停車所造成的交通混亂,就有網友在PTT上推薦了簡訊報案,讓員警可以快速到現場解決。這名網友表示,自從立法限縮民眾檢舉後,他就不再錄影違停了,一律簡訊報案,後續警方也確實都會到場取締,而原PO也貼出了自己檢舉的簡訊內容,並表示依照自己的經驗,桃園市警察大約10~15分鐘就抵達,但他也強調自己只是希望能減少違停,減少交通事故。貼文一出網友都一致大推,「讚!到場最有用」、「嘉義市的效率還行,警員滿快到的」、「簡訊報案不用錢喔,有時沒回覆但警察大多還是會出現。」雖然有許多網友表示,許多時候警察到場都只是鳴笛驅離,並不會真的開單,但至少可以為其他的用路人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但也有網友表示自己利用簡訊檢舉交通違規,卻被警方回覆請勿佔用資源,事實上簡訊系統主要是提供給聽語障入士使用,當聽障人士無法利用電話撥打110報案時,即可利用此功能尋求協助,而一般民眾若有報案需求,還是建議撥打電話,以免佔用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