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不知是哪位吃飽太閒的達人,還好有法官看不下去。

這種判決笑笑就好
總之法官認證過了~那條路的紅線停車不是違規
那大家都來停吧~沒什麼大不了的
商家也可以貼一張公告~此路段經法官認證過.紅線停車不是違規
家長可以大膽放心停泊~本安親班生意持續興隆!!
這類人都是習慣性違規,只是剛好被檢舉了幾次。
所以乾脆開放有婦幼證的都可以停紅線
這樣應該可以提高生育率....
前面那些覺得法官判錯的是因為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不熟悉,
我自己也常常檢舉違規者,
(老婆說我對法條那麼熟不當警察真是可惜了)
單純是警察不懂法條...(不知道怎考上警察的????)
沒必要放大檢視此案例,
(我遇法條明確而"不舉發",就送督察室檢舉警察瀆職,開單員警就會主動打來道歉補開)
擾民行為罷了..
------------------------------------------------------------------------
臨時停車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上、下車執法原則
查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0款規定:「臨時停車:指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其停止時間未滿三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暨同條例第55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另依交通部109年11月13日交路字第1095014465號函釋,對於接送未滿七歲兒童之執法認定原則比照既有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之執法,相關認定如下:1、僅限於接送期間,不包含等待時間。2、不得在禁止臨時停車(紅)線臨時停車,在禁止停車(黃) 線臨時停車才有不受3分鐘時間限制。3、如果在禁止臨時停車(紅)線臨時停車接送上下車,但是沒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之情形,則可視個案具體事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理;爰如民眾因臨時停車接送未滿七歲之兒童上、下車,其過程中因駕駛人協助其兒(幼)童,拆缷(解除)幼童用座椅之束縛(定位),亦或穿著衣裝、整理學習文具用品等行為,得不受三分鐘之限制,惟前述接送過程期間並不包含等待時間,車輛駕駛人仍需保持立即行駛狀態外,且停放之處所仍有其範圍與限制,倘遵依前揭規定辦理,則無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虞。
在歐美車系發問才推薦安全車,其他版當然推薦"台裝"日系車,路上鋁罐車多,才會當成我的潰縮區。
現在法官對媽媽、幼兒都這麼nice,媽媽們應該多生幾個才是!
5D3 wrote:
前面那些覺得法官判錯的是因為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不熟悉,


要拍到機車號碼兩車左右相隔距離得要很近,距離這麼近的情況下檢舉人就是覺得通行被妨礙了這才檢舉啊,警察、法官當時既不在現場也不是檢舉人肚裡的蛔蟲,又怎麼知道檢舉人的感受?
宙王

路很大

2022-06-12 17:43
5D3
5D3

你覺得法官不用看現場圖就隨便判嗎?[幫不了你]

2022-06-13 9:55
這檢舉人的技術不怎麼樣而已
雖然紅線停車因為接送幼兒不罰
但違規慣犯~出門後的交通違規絕對不只這一項
我來操作的話.一定是多尾隨多一點
雖然紅線不罰~但他沿路很有可能還有其他多項違規~比如紅燈右轉.轉彎變換車道不打方向燈...等等的違規...尤其又是女人開車..三寶行徑應該會很多
以本魯檢舉多年的經驗~機率非常大~違規仔是不可能只有紅線違停~其他方面都很守規矩~這是絕對不可能之事
ryan00014875

違規慣犯~出門後的交通違規絕對不只這一項..........200%[真心不騙]

2022-06-12 14:47
每次都看到違規魔人說規則是死的真有趣誒

可能哪天對他們來說殺人放火也沒關係吧

反正不是影響到他自己就好了
宙王

殺人放火本就跟交通違規不同

2022-06-12 17:44
美國違規你如果願意上法庭申訴,法官也是有可能不罰或減少罰金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