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檢討設備電力為何無法支持完整值勤吧.搶黃燈和闖紅燈的灰色地帶確實需要有紀錄才能避免糾紛.就算球類運動都有靠錄影推翻初始判決,我覺得這沒問題.但應該要像運動一樣有反過來的限制,例如次數上限(以免浮濫使用),或時間上限(以免紀錄被洗掉).
多年前十字路口右轉黃燈就通過停止線被員警攔下開了罰單(也是目測無錄影)員警問我說知不知道為何被攔犯了啥規我說我通過時是黃燈員警回說不是要開罰闖紅燈而是未依照號誌行駛未依照號誌行駛雖罰金比闖紅燈少但我還是不服提起申訴法院以員警與我不相識所以不會有利害關係採信員警說法其實感覺員警是要開我闖紅燈才故意問我犯啥規不直接說但我自己確定是黃燈所以才改未依照號誌行駛黃燈通過犯法嗎?
bradia wrote:這就是我們台灣的政府(恕刪) 我可以認同你的講法但是有人提出質疑時 竟應該提出相當的證據曾經有個片段 兩台警用機車停紅燈綠燈時可能沒注意停著沒前進後面機車往前超過 居然被攔停要開闖紅燈事實上警察確實誤判 如果同此案例不就罰單也要吞下去?
stoak wrote:所以被攔停的第一件事就是......先確認員警密錄器有沒有電 密錄器沒電?讓員警拿出手機看看有沒有電 !該不會改天要用槍也發現沒子彈抓到犯人也發現沒帶手銬民眾違規是一碼事這名員警很明顯是工作怠惰不用懲處?
stoak wrote:我不信請詳細描述(恕刪) 你不信,我就說一件好了,以免有人覺得浪費版面,幾年前我晚上12點從三峽下班,走鶯桃路回桃園,速度不快,快到現在HTC廠區那邊停紅綠燈,過那個路口就是桃園市了,一部警車靜悄悄的慢慢從後面開過來停在我前面攔車,說我在前面路口闖紅燈,他們停在對面路口停紅燈看我衝過去,我直接跟他們說不可能。我絕對沒闖紅燈,平常我就沒闖過紅燈,更何況是當著警車闖紅燈,半夜警車亮著警示燈,我又不是瞎了,他們卻一口咬定,我問在那個路口闖的,兩個警察都愣了一下,沒回答就直接開單,說他們兩個都看到了我有闖紅燈,拿到紅單第二天我特別去找看是那條路,結果是他們派出所出來那條,離我被開單處有兩三公里,中間還有好幾個紅綠燈我車速40幾,他們追我兩三公里才追到?然後完全沒鳴笛?是怕嚇到我嗎?一直追到要跨縣市了,我停紅燈才攔我,然後問他們我在那裡闖紅燈還說不出來?隨便寫個他們最熟的路口?我後來也申訴了,結果是說轉給開單警員,開單警員確認我有闖紅燈,就結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