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以上網友的結論,有兩個不錯1你們家的車也去停外面,甚至,停你家門口大家來比智障的,然後等人家來按你們門鈴然後大家慢慢玩,對付這些小人心臟一定要夠強。不過你也可以先貼公告『巷弄狹窄,公共區域及轉角處請勿停車以免造成鄰居不便』,貼個兩三個月後開始你也停外面2買台舊車保險好然後跟他們開始玩
2022/04/30之後,民眾只能從正面表列項目進行舉發,這項變成不能由民眾舉發,需打110由警察執行,警察來了通常只會(能)勸說,顯有妨礙通行本身就有瑕疵,"顯有"的條件因人而異,尤其死巷子"顯有"妨礙他人車通行的判定會更不明確。joehwa wrote:善用交通違規第56條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樓主的意思應是說,他每天進出必須像紅線那樣,前進後退前進後退才能出/入藍色那家 兩台車占據兩個位置棕色那家 佔據中間位置綠色那家 與樓主並肩,兩台車就去佔出入口兩個位置這種情形只能"認命"了!至少你家還有位置可停,靠裡面的住家連停都沒得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