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紅燈就是停的代用號誌,是權限很大的一個號誌,跟閃黃燈慢行注意通過不一樣,閃紅燈時所有車輛都要先停止,然後先到先走,先到車輛要直行、左轉或迴轉均可(若無禁止),對向道車輛就要停下等待先到車輛做完動作再走。現場應屬機車先到,無論有無停止再迴轉,汽車都應停止讓機車先行,若有遵守交通規則怎會死人,燈沒錯,線沒錯,錯的是人。
N!nja_Alan wrote:真是奇怪,重機飆車一堆人罵,汽車飆車撞死人怪機車轉都沒在看 因為重機迴轉沒有暫停並看清無來往車輛才迴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6 條汽車迴車時,應依下列規定:五、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這是自作死怨不了別人重機馬力大歸大, 還是一樣肉包鐵汽車就看超速多少影響它的肇責比例不知道是誰給他勇氣直接就穿過去, 可能是他女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