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016435 wrote:重機該去爭取的是北中...(恕刪) 這種邏輯很奇怪,你怕壓到東西那你應該不要上路啊!?現在市區省道高架道路不就一堆白牌 路人 重機 腳踏車了嗎?你都不怕反而封閉的高速公路你就怕壓到人?很怪吧?!你應該是要反對大貨車連結車上國道吧!在大貨車面前你開什麼車都是肉餅移動棺材的對你而言比較可怕吧!?
說不定去告立委瀆職還比較有搞頭,花公帑請你立法,遇到燙手山芋:重機上國道就推給地方政府,大樓充電樁就推給管委會區權會,尤其是後者,一般民眾是有多少法律素養,這跟古時候丟石頭、公審有何差異?假設有分別屋齡一三五年,屬性差不多各同樣約300戶的大樓,結果一五年的過了,三年的沒過,那這樣有符合法律平等原則嗎?若今天是有實際規定的法條,就絕不可能出現上述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