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有足夠的保險喔!以台南市政府警察局。110年度新購警用汽車31輛保險採購案,得標金額19萬3千元,警車出險機會比民車高,就算量大,保費不可能比民車便宜太多,以此案來看,平均1台6000元的保費,有可能去買用來賠對方的第三責任險嗎?去年有一個消防車駕駛晃神把路邊的賓士和機車行招牌撞壞,後來我問那間熟識的機車行老闆,消防隊用什麼錢來賠的,老闆說是主管去募款幫忙賠掉的。
不知道有沒有按照事故處理.酒測有做嗎? ? ?看那開車途徑.不知是沒睡飽勤務太多.還是追劇.打電玩過頭精神不濟反正請自省.畢竟是人民買單.保險也是人民買的單啊!應該有警務肇事流程.賠償配比機制才是不要每樣都人民買單
咪虎雙寶 wrote:新北小女警開巡邏車自撞波及賓士特斯拉「薪水完全不夠賠」 公務人員執行公務開車出事,個人需要賠嗎?還是國家買單?會不會變成."個人完全不用賠"?是不是要被查到有個人過失才會要個人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