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人行道違停只能打110,那只好讓基層員警辛苦一點,去跑現場。



第三張,google一下地圖,從2009年就開始這樣停了,偉栽。
https://www.google.com/maps/place/%E6%9D%B1%E9%9C%87%E8%A1%8C%E6%A9%9F%E9%9B%BB%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22.6438108,120.2914606,3a,75y,295.41h,89.5t/data=!3m6!1e1!3m4!1sxb8yw83B00R41HxKNz-49Q!2e0!7i13312!8i6656!4m5!3m4!1s0x346e045c196d0e8f:0xdb5b814ed0517fba!8m2!3d22.6438186!4d120.291187
30公分 wrote: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過去沒有民眾檢舉制度時,也都是警察在處理交通違規,後來開放民眾檢舉,確實發揮一定效果,但一年也增加了4百多萬件檢舉案,甚至還多是重複開單,造成基層警力負擔,所以才和警政署討論,以正向表列的方式,列出46項可檢舉項目,這些也是違規情節以較重大的項目,另民眾也可以撥打110通報警方處理。
現在問題是,這一年4百多萬的違規,政府是打算放任,還是有其他方式解決違停?
如果丟給民眾打電話報警,每一件警察都要跑一趟,那原本說檢舉造成警力負擔,現在不是更雪上加霜嗎?
但是目前的確看不到有任何想解決、改善違停的措施,只有「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只有放任違停。
當前的違規嚴重,原本就是政府失職,立了法卻完全不執行,執法怠憜;之前由民眾檢舉,彌補警力的不足。現在限縮檢舉後呢?再回到大家亂停的原始時代?說交通部只會插測速桿跟設區間還真的一點都沒錯,做事完全沒邏輯、不科學。
歐貝拉之夢 wrote:
曾經機車停格子被違停汽車擋住完全無法出去,派出所在旁邊約200公尺吧,打110以及跑去派出所兩次都不處理,大概過半小時車子開走,我被擔誤半小時警察都沒來,還騙說已前往,但我看所內根本沒人動,也沒有其它人來
我遇到的情況是在派出所旁80公尺,小貨車整個騎上橫跨整個人行道(如下圖)

小貨車變成一堵牆壁,完全擋死人行道,行人和嬰兒車都得要完全繞開走到車道上
如停旁邊紅線我就算了,起碼沒擋到行人,但這車居然整個擋死人行道
所以我直接跑去80公尺旁的派出所,客客氣氣的和警察說,
你們旁邊,不到100公尺,有台卡車完全擋死人行道,
讓行人和嬰兒車都要走到馬路上與車爭道有危險,麻煩你們處理一下,謝謝
結果呢,我在附近買買東西,20分鐘過去了,都沒有動靜,
完全沒有人去處理,小貨車還是在原地

我沒有希望警察去開罰單哦,我只希望最少把那車驅離就好了,只要不擋到行人就好
結果派出所門口80公尺,這種嚴重影響行人通行的case,
20分鐘卻連驅離都做不到.......呵呵

所以又跑進去派出所第二次,說20分鐘了怎麼那車還在那呀,
在你們門口旁邊而已呀,走出去就看到了呀
警察的回答還很不客氣不耐煩呢,意思說他們會處理啦

後來呢,我又在附近等了10分鐘,也就是合計30分鐘,那車還在那裡
派出所80公尺,30分鐘連驅離都辦不到,我也不想再看猴戲了,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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