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科技執法一定是越來越多,因為省下人力相當可觀,會亂停車路段設錄影,易超速及肇事路段設缺監測速,還有噪音監測等等,這只會越來越多,因為資訊科技一定會被利用, 任何跟這個相反的意見大概都會慢慢不見,因為這會是趨勢,但不會全部設,重要地段是必設的
alphaelf wrote:最好是連高速公路全路段且密集都改用區間測速。 並且廣設安全距離拍照 高速公路應該最簡單了遠通密集的ETC就是現成的設備距離/時間=速度各分段的平均速度無所遁形如果超速罰金能讓遠通抽成更棒了~
時速50區間測速,雙線道兩台車時速35公里併行,這時就可以知道自動跟車的重要性,而且一定要全速域,拿本書好好閱讀,或者拿起麥克風在車裏K歌,或者什麼也不做,好好看看台灣的美,這時不知道大家心裏會想什麼.....我是會想著新聞曾經有報,婦人佔用結帳櫃台,後方男子一腳飛踢的畫面自我安慰,這就是不罰慢車,而且歡迎大家從副駕車窗丟垃圾不會罰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