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中天 wrote:實際上正確開出的罰單比錯的多更多,造福了守法用路人,這個才是正面的也要平衡報導。 重點是太官僚吧? 均速138公里這麼離譜的數字不用懷疑是不是有問題? 罰單寄出前內部不用事先檢討合理性嗎? 本來有疑慮的違規就應該本著寧縱勿枉的原則,還是反正不管結果怎樣不合理都不關開單單位的事,開單單位只負責開單,出錯算民眾倒楣?
問各位科普一下 台灣政體"得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投票同意後任命之。為確保法官超然於黨派及保持司法獨立,自1999年的院長及副院長均為無黨籍,但實際上,大法官、院長及副院長的提名和任命仍有一定程度上的政治操作。"誰在跟你 3權分立阿 自己出來掌自己嘴好嗎
就是因為科技執法才會有跡可循,才能平反,科技執法是一條不歸路,應該會繼續執行下去,因為就任何方面而言都是優勢,而且發生錯誤也可以直接將之前發生錯誤一併處理,之前也是有這樣問題而刪除一堆的有錯罰單,所以只是運用的更有效率及容錯率更低問題,這就是一個執法趨勢,就像目前要大家不用電腦手機一樣困難
hu4852 wrote:就是因為科技執法才會有跡可循,才能平反,科技執法是一條不歸路,應該會繼續執行下去,因為就任何方面而言都是優勢,而且發生錯誤也可以直接將之前發生錯誤一併處理,之前也是有這樣問題而刪除一堆的有錯罰單,所以只是運用的更有效率及容錯率更低問題,這就是一個執法趨勢,就像目前要大家不用電腦手機一樣困難 都說是科技時代還在用影像監控, 真是太落伍了腦袋裝晶片, 反應迅速, 監控到犯罪, 就立刻自我毀滅這樣多好, 可以立可阻止犯罪, 保證0犯罪率, 天下太平....
Benn1963 wrote:全世界大概沒幾個國家像台灣政府一樣,拼命到處立測速照相、現在更打算廣設區間測速搶錢,但是交通狀況還是每況愈下(恕刪) 有些人似乎有閱讀障礙,只好更進一步說明一下。我說的重點是沒幾個國家會像台灣一樣 "拼命到處立" 測速照相 (事實上,台灣政府解決交通問題的唯二法寶就是;降速+設測速照相機,幾乎沒別招)!真正的問題在台灣政府對交通規劃以及解決交通問題的低能,而不是甚麼科不科技、或者用甚麼工具。希望你看得懂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