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我一定請樓主喝咖啡阿 要我小額捐款都可以 為民除害 很偉大
樓主是轉po吧~
yoyau wrote:草民亂騎車 鼠輩偷檢舉 憨警傻開單
連續變車道還是來得及打啊!不就是手指頭撥一下的事情而已,會來不及的,就是技術不到位,要不就多練練,不然就不要急著連續變
怎樣叫小弧度?要不要明文訂個spec?最討厭的就是這種不同車道切來切去還不打燈不看後方車輛的,哪天被後面大車輾過又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你不打燈後車是你肚子裡的蛔蟲知道你要幹嘛啊?
南無水蜜桃 wrote:拍攝檢舉人從市民大道5(恕刪)
法律的本質是保護....沒必要用放大鏡來看~法,已經被台灣人搞到臭了~只要依法....台灣橫著走~
剪你低小雞雞 就算法被台灣人搞臭了 懂法 當你發生事情時 才能保護你自己 信不信隨你[幫不了你]
有道理~讚
所以真的被撞的時候再來檢討嗎? 就怕沒命檢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