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mobile wrote:
(那這時候你的建議要(恕刪)
所以這次衝突,誰錯誰對,判決書已經白紙黑字寫給你看了
去討論「避免衝突」就毫無意義了
鬼切惹瑪莎的人也不會想要有衝突發生
此次事例違規的人也是他的違規行為導致衝突發生
你自己也說了,沒有違規就沒有後續的事情
那就討論違規行為就好
預設誰會被打、誰會進加護病房,那真的是多餘了
若要討論後續的恐嚇、強制罪,騎士也沒半點做錯
問題全都也全出在開車的人身上
這點無庸置疑吧
判決書寫同樣得清清楚楚
但看到還有人可以把肇因怪給騎士,我就不能理解了
這裡不分是非的四輪爺一堆,你待久就知道是哪些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