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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鐵片砸死的女老師,誰要負責

bradia wrote:
今天報導說掉鐵片的聯結車警方找到了,很厲害
這下麻煩了,誰賠?怎麼賠?

掉鐵片起因疏於保養或保養沒落實?
疏於保養責任就在車主;保養沒落實,不是每次保養都有此項目。
壓到鐵片,應注意沒注意?請法官示範如何注意,並拍成教育影片。
matthew26 wrote:
路上平常破爛、超載、噴黑煙的老舊大貨車,警察有在取締嗎??立委有在說嗎??交通部有在查嗎??

答案很明顯,就他們間接害死的

歐洲城市已經在利用進城稅的方式,阻擋10年以上柴油車、15年以上汽油車上路,台灣這該死的政府就是什麼都不做,只敢說中火很髒!
這個真的很衰啊....
替死者家屬感到惋惜
Allison Wu wrote:
掉鐵片起因疏於保養或(恕刪)


責任區分判定將會是這場A1車禍的問題所在,
畢竟這是兩輛曳引車所造成的憾事,
一輛是鐵片零件損壞斷裂掉落路面,
另一輛是碾壓鐵片零件造成噴飛,
我想輾壓造成鐵板噴飛的應該算是主要肇事者吧!
就過失定義: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就掉落零件該車駕駛及壓到鐵片的駕駛,可能都超出兩者能夠注意的範圍。
先就掉落車駕駛討論
該零件一定是在出發前還在車上,
推測是彈簧鋼板固定夾金屬疲勞脫落導致輔助彈簧鋼板掉落。
若行駛前檢查未發現鋼板夾具有裂痕。
那麼要回到該車出廠隨附的車主手冊是否記載應定期或定里程,以什麼方法檢驗彈簧固定夾是否金屬疲勞。
若否,則該彈簧固定夾的金屬疲勞應該由該車製造商來承擔其事故責任,而不是駕駛。
因為目前駕駛員訓練,一般駕駛員知識,都沒有也不具備判斷及預知金屬疲勞的能力,
也就駕駛員不具備預見該夾具斷裂能力,也沒有預先迴避該夾具斷裂的能力。
在過失三原則的能注意部分,就不成立;是故,掉落鐵片該車駕駛員過失不成立。

後面壓到該鐵片的駕駛,過失認定也是卡在能注意部分。
以時速80~90,正常駕駛注意前方路況,在早上6點50分,由西向東逆向陽光的情況下
是否可明確辨認出路面上,本案掉落鐵塊。
特別是本案尺寸不大且顏色相近於灰黑色柏油的掉落物。
若否,則同樣辨識該掉落物超出壓到該鐵片駕駛的辨識能力。
可查訪本案是發其他車輛駕駛,是否有看到該掉落物。
若所有行經該車道駕駛都宣稱有看到該掉落物,那麼壓到該掉落物的駕駛確實疏於注意車前動態。
若大部分駕駛都宣稱未注意到該掉落物,那麼在該客觀環境下,可確信壓到該鐵片的駕駛沒有能力辨識該掉落物。
在過失三原則的能注意部分,也不成立;是故,壓到該掉落物的駕駛員過失不成立。
grandaurore wrote:
就過失定義:應注意,(恕刪)

閣下分析的方向很對
但是
那個鐵片上面有數個螺絲孔
表示是用螺絲鎖上固定在車上的
若依照片中的金屬疲勞斷裂的位置來看
即使金屬疲勞斷裂則此部份鐵片應該還鎖在車上不至於整片掉落
換句話說
那鐵片可能早就斷一段時間了, 然後螺絲沒有鎖好鎖滿也鬆了震掉了鐵片才掉出來
若以上推測屬實
那就是保養疏失, 過失成立無誤

至於壓鐵片的後方駕駛是否能辨識到鐵片的存在
以科學的角度, 應該是依考駕照最低的通過視力
來量測鐵片大小與駕駛眼睛的距離必須要在多遠就能辨識
國際視力辨識的時間是2~3秒
如果到達一定距離持續2~3秒時間仍無法被正常視力辨識才是不以過失論
中間還要考慮辨識後反應的時間, 再加上因大車機動力差
即使辨識成功, 大車加上駕駛的反應時間是否有足夠的時間閃避也是重要的因素
這部份個人是估計過失很難成立

當然以上都是個人推測, 實際要看其律師辯護能力
grandaurore

等明年,判決文出來,有看到且方便的話,再麻煩貼上來;這種案子辯護技巧及心證成分很大,但貨車駕駛不像會請高收費的律師。

2022-03-2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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