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海成花 wrote:不然勒= =就是有眾(恕刪) 所以我前面說的,大家講好的遊戲規則總是想要為了自己方便開特例那制定這些遊戲規則有什麼用呢?只要「大家」認為這樣還好,不用罰只要「大家」認為這樣可惡,加重懲罰或死刑只要背後有「暖心的故事」可以讓「大家」覺得情有可原就可以從輕量刑那這國家到底是法治還是人治?我同意法條某些部分放在這個時代很爛很奇怪待轉、國道、限速等等不合時宜的法條真的很多但只要沒修改之前那就是大家的遊戲規則可以選擇不遵守,那就是遇到了鼻子摸摸去繳錢或是承擔刑責如果那些人發文只是為了發洩自己被檢舉的情緒那就算了不然把精力去連署修改法規還比較實際一點
lexus_sky0066 wrote:遊戲規則?如果所有人(恕刪) 闖紅燈 紅燈左右轉 換道不打燈 騎人行道 停騎樓 違停 逆向 改裝這些我全都幹過,有些還天天幹,罰單不也一樣甘願的繳掉也依然繼續生活著不是,扯遠了就像上面說的,宣洩情緒就算了把精力放在聯署去修改遊戲規則還比較有意義選票可不是廢紙
吼吼吼~~ wrote:闖紅燈 紅燈左右轉 ...(恕刪) 所以你被罰還不是不甘願的繳?那還講那麼多?每個行業都有它的方式光以送貨的來說就是100%會違停不然你去送看看,有人整天檢舉你保證你一天就可以收到上百張違停罰單你就認份甘願一點的繳 不要該該叫做的到這樣我就認同你所說的!
沒人喜歡被檢舉收罰單,收到罰單也很難服氣尤其是那種近乎吹毛求疵的檢舉項目,誰都會不爽對惡意檢舉的"魔人"心態無法認同,只是違規畢竟是事實只能說,那就自己學些教訓,遵守法規,那些達人還是魔人能無中生有來檢舉嗎?以前也算略常違規一族被檢舉幾次後,現在騎車或開車都乖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