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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世文]今天吃了一張"未禮讓行人"的罰單

seatree wrote:
調整號誌的時間差,讓人跟車不同時間通行,就不會有未禮讓行人以及行人過馬路被汽機車撞死的問題。


在台北市,有時間差的路口很多,一般是先放行人走,再放車子走,但現實是,行人不太會看"行人號誌",也是看車輛號誌,所以車行綠燈時,行人也會走。

很屌吧。
篠原飛鳥 wrote:
今天下午在一個路口右轉,確認右邊沒有行人要過,對面的行人剛剛踩上斑馬線(路口為雙向各兩線道)。
當我轉到一半的時候(我的車身已經壓在斑馬線上),此時右邊路口違停的汽車前方走出兩個行人,以切西瓜的方式往斑馬線走過去。
我當下就停下來,並等行人通過,等行人過去後,我再繼續往前行。
此時一台警用機車騎到我前方,示意我停到路邊。


我好奇的是....
這台路口違停的車,警察就無視他嗎?

路口違停很影響交通動線跟視線
連樓主都是因為被擋住視線沒看到行人,才有後續的事情

樓主沒跟警察反應一下?
Y C-L wrote:
這台路口違停的車,警察就無視他嗎?...(恕刪)

如果有視
就不會滿街都是檢舉達人了
Y C-L wrote:
.....這台路口違停的車,警察就無視他嗎?......(恕刪)


看看台南鴿的回覆,沒妨礙人車通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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