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黃網線幹嘛用?為何有(恕刪) 黃網線是要保持路口淨空,最常在消防局前方看到。但是熊貓外送員只臨停1、2秒<讓直行車先行>,就算檢舉也不可能被開罰的<因為沒有堵塞路口的事實>要檢舉這種黃網線的違規臨停,要去找鐵路平交道的路口
ryan00014875 wrote:哈哈哈哈哈!所以開車(恕刪) 有那裡奇怪? 如果行經槽化線發現直行車車速較快,禮讓直行車先行才正確吧?不然熊若搶轉被直行車撞上,結果反而還要因未禮讓直行車承擔較高的肇事責任不是嗎?
個人認知上熊沒事後面的趕死,詳細請警察判。轉彎車要讓直行車,所以熊騎出去要左轉,因對向來車裡讓後繼續騎行因該正確的。至於後車搶快切出沒注意車況才是真的。至於有人說網狀線不能停車依法條173網狀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禁止在設置本標線之範圍內臨時停車,防止交通阻塞。但是熊並不是臨時停車非阻礙交通,只是因為禮讓對向直行車後就走了。
這路口看起來沒劃設待轉區,我如果因為這樣被拖下水一起罰那我就會聲稱我轉彎減慢速度到無限接近0km/h,但不等於0km/h,影片無法測量我的前進速度這樣我就沒有黃網線臨時停車的罰則可以罰我聰明的都懂,後面那個三寶糊牛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