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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區間測速」公聽會……

點進來看了一下
喔 原來又是這些路權團體 還有kmt那個葉毓蘭委員
那就不意外了
jon8395 wrote:
要怪只能怪那些兩輪的(恕刪)


好吧, 區間測速加動態測重量應該也是2輪騎士造成的.
沒有飆車,沒有區間測速。

偶爾超速10、20公里其實是人之常情,
但就是有一些人愛用超過速限30km以上的速度,且呂見不鮮,
不只是國道,快速,連省道,山路都是一樣,
只好用這個方法了。
的確區間測速會讓一堆龜車出現,
但比起嚴重超速,我寧願被這些龜車檔。
希望能修法
高速公路可以使用etc
作為區間測速的工具
hosee921

這個就是政府搶錢的小聰明了,拿菸捐來說,為了吸菸者好加重健康捐~但是不停賣菸品,為了駕駛人好~抓超速卻不強制從硬體下手鎖速度~why?要錢是真的為你好是假的

2022-02-24 13:53
hpvs19

[+1]

2022-02-24 13:54
我覺得要做要徹底
不要只搞一部分地方,要就全台一起
測速相機也可以拔掉了
順便打壓車商、壓低車價
反正速度再快也沒用了
全台串連大眾運輸,減價再全民買單
減少自駕又可環保、車少又限速自然減少傷亡
seatree wrote:
區間測速跟隱私有什麼關係?這些人老是喜歡找理由硬凹鬼扯。
你怕區間測速的錄影資料外流被當成監控工具,怎麼就不怕每天被ETC、停車場車牌辨識跟市區到處都有的治安監視器給監控?


這非常有關係的

警察要監聽你的電話, 他需要有個理由然後取得法官許可才可以進行監聽, 有抓到你違法事證之後, 在依此處罰
所以現行邏輯是, 發現有犯罪嫌疑人-->依法取得授權-->進行罪證收集--> 取得犯罪證據--> 處罰

區間測速則的模式則為 「 先行監控所有人 --> 找出有犯罪嫌疑人 --> 處罰」

依照無罪推論, 警方是否可以在人尚無有犯罪, 或是犯罪嫌疑之時未經授權就可以自行進行無差別證據收集?
還是我們便成有罪推論? 經過區間測速的都是有犯罪嫌疑, 所以通通要進行監控?

還是你認為, 不會犯罪就不怕監控?

========


事實上之前也有官員想利用ETC來取締, 但是失敗, 或許當區間測速更盛行之時, 又會再提出討論

很多治安監視器其實早就已經具備車牌辨識功能, 也就是系統可以整理出每天所有車在監控範圍內的行進軌跡
這種資料 如果是被不正確使用, 那影響力可是非常強大的
edgar!!!

為了保障人權你是否同意追緝犯人不可以用監視器?

2022-02-24 14:59
aderek
aderek 樓主

最近才有一個政治人物被威脅,逼迫他做一些不願意做的事!   「區間測速天網」一下,難保以後不會出現一樣的事!

2022-02-24 18:59
看起來就是愛超速又講路權上高速公路的那群人
aderek wrote:
把人民當提款機…!?
除了提錢,自由、隱私、生命安全(好好看儀表,而無法注意路況)都不見了,根本是違法違憲!


同理可證

超速 闖紅燈 民眾拍照錄影檢舉違規
都是把人民當提款機 都是違憲 要全部廢除?!
當速限設定符合一般人用路車速(不用看儀表板最輕鬆的開車速度)
區間測速有一定的合理性

當速限設定過低
區間測速只是搶錢與降低車速製造車禍與更多的空汙
edgar!!!

速限過低是可以檢討,可是我覺得不能用舒服開來當標準,如果馬路就是很大誰會管旁邊是不是住宅區醫院或是學校?路很大很容易就開超快遇到狀況根本來不及反應

2022-02-24 15:03
會怕被罰的話,
乖乖買票搭車就好了,
不管你怎麼測都罰不到 !
不然改騎電動自行車也行,
反正沒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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