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是在發夢嗎?自己想要修到好。但又不想要對方花錢。所以是要保險公司很佛心的自行吸收?再問一次,你是在發夢…還是偽君子當得很歡樂?-當然,如果你願意作偽證,把過失責任擔在自己身上,那按保險的道理,就會是你所投保的保險公司要為你而付錢,並在下次保費中調漲。我給你一個解答囉,看你要不要作而已,還是偽君子心態要繼續下去?
這問題我可以回答你, 不過要你們雙方要適當的聯繫你的保險業務, 請肇事方提出符合該車損折舊後的賠償金(法院可計算出最低賠償金額/保險公司會計算可支付的損失金額並要求肇事方賠償...通常賠償金在這之間), 車主本身送原廠出險維修到好並簽好代位求償, 剩下的就由肇事方去和你的保險公司談, 價格太高肇事方可以不提和解要保險公司來告, 相對法院判定折舊最低, 至於車主本身沒損失, 一來要和保險公司確認不降保險係數為對方肇責100%, 保險公司會有很多術語跟你說, 眉眉角角的重點在於合約後面有沒有"維修用的新品不予折舊"這財損的折舊損失是保險公司要承擔的..車體險合約以及程序上可以自己在做功課, 三方再去好好談囉
ahung1122 wrote:想太多,有保第三人+丙式就是出險阿我連白牌摩托車都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就算我只是附近買東西才會騎,一年騎不到一千,但我還是保了 你的觀念也有誤。所有的『保險』都是基於被保人出問題時才會出險,就算是第三人責任險也是一樣的情況。也就是說,若發文者沒有過失的情況下,保險公司頂多是協助作『代位求償』,而不會是出險這回事。(就算有過失,也是僅負擔屬於被保人那部分而已)故此,除非發文者說謊,把過失責任攬在自己身上,或是乾脆聲稱是自撞(更正,發文者保的是丙險,所以自撞會不禮賠,只能謊稱是自己撞人才可以),不然被保人無過失情況下,沒有保險公司會那麼佛心的去吸收這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