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20年前在日本考駕照的時候有這麼一題是非題:‘’通過積水路段時,雖即使泥水飛濺到行人,只要我已經放慢行駛了就沒有責任‘’。答案是,錯。人家上路在意的是不造成公眾的危險或困擾。在考照時確定你有沒有正確的觀念和養成良好確認的習慣。我們這邊呢?連停個紅燈都不在乎停止線在哪。有超線的,有停斑馬線的,有騎去待轉區卡位的,有四輪不識字停進機車停等區的,有大重鑽洞停等區旁沾沾自喜的……開口閉口路權,但只要我方便,一切規範號誌都是參考。別懷疑,因為執法力度的關係,有些部分也被大陸的二三線城市超車了。那你跟日本要比什麼?
我持有日本駕照在日本開過車在日本騎過車當然在台灣也開車騎車我說的騎車包含綠白黃紅牌目前來說我並不支持重機上國道道路亂象太多了在高架橋上能看出些端倪總有人好好騎車好好開車但也是有人亂開車亂騎車希望先健全交通法規並且用路人提升守法性再行開放比較能保障用路人安全“連女生都如何如何”明晃晃的性別歧視還說沒有那麼愛日本搬過去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