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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一個機車停車位限停一台機車,超過開罰!!補圖!!



台灣政府就像是天線寶寶,水鏡先生:丁丁是個人才!

真想請問坐在辨公室的丁丁高官人才,你如何判斷未停在格內的機車是合法被移走的人,還是違法的人?





如果丁丁官員都想不出來如何判斷,那這樣的想法不是丁丁是什麼?我看是官員老是在網路上開帳號唱雙簧吧?要唱雙簧也行,如何判斷請提出來呀!

笑死人的丁丁想法,就想拿出來擾民,連判斷的方法都提不出來,就是搶錢啦!可恥擾民啦!然到要玩民眾自行舉証?官員吹冷氣,合法停車,確被移車的人被開罰困擾,請丁丁大官人才們,不要在冷氣房訂丁丁政策了,很好笑,又不入流。
lapdswat wrote:
既然覺得無理,那就停...(恕刪)


好可怕,大爺開罵了,我好怕!反正你最聰明,也很守法,我比較笨,只會抱怨!

說真的,我還真沒針對誰,只是瀏覽了一下討論串,有正面支持也有反面論述,針對你,你想太多了,不要給自己戴高帽子,道德高尚了不起啊!
某句話講的真好,總歸一句:「何不食肉糜就算了,還要玩無法執行的規定,跟本是搶錢。」

不用太多廢話:「如何判斷合法確被移走的車?」,想法此方法的官員吃像真難看,跟本難以執行,還自以為聰明。 


lyykrr wrote:
台灣政府就像是天線寶寶,水鏡先生:丁丁是個人才!

真想請問坐在辨公室的丁丁高官人才,你如何判斷未停在格內的機車是合法被移走的人,還是違法的人?

如果丁丁官員都想不出來如何判斷,那這樣的想法不是丁丁是什麼?我看是官員老是在網路上開帳號唱雙簧吧?要唱雙簧也行,如何判斷請提出來呀!

笑死人的丁丁想法,就想拿出來擾民,連判斷的方法都提不出來,就是搶錢啦!可恥擾民啦!然到要玩民眾自行舉証?官員吹冷氣,合法停車,確被移車的人被開罰困擾,請丁丁大官人才們,不要在冷氣房訂丁丁政策了,很好笑,又不入流。


會移別人合法停車讓自己停的人,心態上就是缺乏公德心,自私自利的人。

你放心,這種人不會只單做這件事,只要對他有利或爽的事就會去做,就看那個人倒楣。

只是夜路走多了,終究會碰到鬼,也有他倒楣的時候。

想圖方便或不要錢的停車,本來就會有風險,因為通常是沒有人管理或監視,倒楣時,如果只是移車,或許要慶幸,君

不見可能還有人被刮、被偷的情形嗎?

社會上總是有缺德的人,是抱怨不完的,問題是你要學他嗎?

樂觀一點,畢竟好人還是佔多數啊,人在做,天在看。

lapdswat wrote:
樓主您在說笑話嗎?您說電線桿上貼了規定一個車位只能停一台車,超過就開罰單的告示,然後旁邊的車也都停在格子中,我看不出有任何不妥的地方阿?

本來就規定一個車位只能停一輛,不是嗎?
恕刪)


大大如果去機車數量比較多的地方就可以發現,通常機車格會比機車要來的寬一點
而大家會發揮(愚公移山)的精神,左移右移,一個位置就出現囉..
像是漢口街(中正區這邊),武昌街(中正區這邊),或是上班時間的馬偕醫院旁
機車可以不用腳架還直挺挺的在停車格中.......


這種一格停一車應該是想要變相的強迫市民坐大眾運輸吧...
不過套句以前(幹噍王)說過的
捷運通您市府甘伍通吻刀........
哪無林北丟吼裡假嘎告告
以上請用台語發音
javi wrote:
好可怕,大爺開罵了,...(恕刪)


道德高尚沒有了不起,只是一個做人基本的原則,如果您連一點道德都沒有,就跟那些會把人家機車挪出去的人差不多。

要怪法令之前,先去想想為何會有人那麼愛去挪機車,沒有人挪機車,又怎麼會產生自己的車不在原本位子的狀況呢?

還不就是自食惡果,因果循環?今天你挪人家的,明天人家挪你的,很爽嗎?

如果採用此一方式管理收費,相信又有很多人要出來說搶錢了!!那就是每一格前面用一個輪胎固定裝置固定住,然後輪胎卡入此一裝置中收費,日本的腳踏車是這樣收費的,如果用在台灣的機車上,不就可以有效判斷自己的車有沒有被移動?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變相要錢的政府,真的何不食肉糜! 如何辨視合法車被移開的方法都提不出來,這樣規定真的 (呷人夠夠) ,人民還要花時間申訴,反正操死人民上班沒時間申訴就會白白繳錢,這樣的做法不僅小人,而且擾民不入流。

還有人說大部分的人是好人,所以不會被移,好像大官何不食肉糜口吻,套一句話:「如果多數都是好人,大官何必想此規定?」

真懐疑是政府開帳號的文宣戰,難怪!這樣沒建設的話且又提不出辨視的方法,真像官方標準口吻。


biboyy wrote:
某句話講的真好,總歸一句:「何不食肉糜就算了,還要玩無法執行的規定,跟本是搶錢。」

不用太多廢話:「如何判斷合法確被移走的車?」,想法此方法的官員吃像真難看,跟本難以執行,還自以為聰明。 
小支支``` wrote:
變相要錢的政府,真的...(恕刪)


抱歉,我不是政府官員,我個人也騎車,只是深受車被擠的亂七八糟所苦,故我絕對支持此一政策。

至於其他辨識方法,有,請政府在每格機車格上漆上編號,車一停好開停車單時連同格號一起寫上,如此一來不就可以證明自己是停在這一格上?

不過提到收錢..........可能又有一堆人跳出來反對了!!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我說台灣官真好笑啦!

日本:待轉格是給50cc用的,台灣變相套用到全部,現在又想要變相套用,想錢想瘋了。


而那個腳踏格,想請問一下,插隊日本有罰錢嗎? 沒有!  台灣政府想錢已想瘋了。

而日本有把腳踏格挪用到機車嗎? 沒有!不然貼出來啊! 台灣政府想錢已想瘋了。


想這樣的方法,跟本就是某些官員想多貪點錢買設備,就像垃圾筒沒壞一直換新,好可恥啊!

而且重機的輪子大小也不同,體型大,跟本停不下,可憐的重機,又是順便打壓的對像,重機騎出來,可能沒位置可停了



因為何不食肉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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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碟剎車只能用碟剎鎖,跟本不能鑽在杆上。又不是腳踏車,偉大的政府,該不會想全面廢止前碟吧! 哈哈! 何不食肉糜已經到了純精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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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規一句,何不食肉糜啦! 前碟剎跟本無法鎖在杆上已經是機車族常識,官員還天兵的不知道,因為官員開車嘛!


如果政府開帳號做文宣戰,也請具備點常識好嗎? 一下子就被發現非機車族在話燒,這樣被看破手腳,就別在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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