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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車禍被忽略的事實:車不讓人,一家人困在路中央斑馬線被撞!

Irgendwann wrote:
強烈要求,警察調閱監視器,
一定要取締不禮讓這家人,讓他們困在路中央的每一輛車,
以告慰不幸的無辜者!


全台灣除了台北市以外,其他地方都沒在禮讓行人的
一來其實中南部行人少,二來鄉下地方民智未開
goethe0214

以個人開車看到的,台北市讓行人的比例先前郝龍斌當市長時還有在要求,自從柯市府後就不太管了,所以現在常常是我開車讓行人,但旁車道的車子或機車仍然不讓,不知道是不是更危險?開車的真要多體諒行人才是。

2021-12-28 12:09
八月二十

覺得台北市沒在讓的人,可以來彰化當行人試試看

2021-12-28 13:07
在台灣車輛主動禮讓行人的比例很少
去過歐洲波蘭 要過馬路(沒有交通號誌的地方)
都會主動停下來 讓你先過

就連在大陸 最近幾年 也有規劃禮行人優先的斑馬線
如果不讓準備吃罰單

一個意外的發生 就是很多因素剛好疊加
就算那家人沒有被卡在路中間
酒駕醉成那個樣子 也可能撞到路邊的人或車
要有效避免類似的悲劇再發生就是提高刑罰 有效嚇阻
傻眼
某天下班
在台北市羅斯福路上的斑馬線聽到義交在對行人大聲說
還在慢慢走 綠燈都讓你們走就好(有右轉車等待)

當下只覺得
義交素質有待加強 這是號誌規劃問題而不是行人問題
如果希望行人不影響車行 那行人秒數就該縮短
aligu1869

這又是屁話了!不然把所有方向都設專用燈號左右轉...最後一個紅綠燈10分鐘每邊各只有3台車可以過....是這樣嗎?

2021-12-28 22:08
Irgendwann wrote:
仔細看了高雄酒駕車禍(恕刪)


台灣要跟美國一樣
一罪一罰

一個危害公共往來罪 一個公共危險罪 一個過失致死 三個過失傷害

這樣才對!!!
攝影愛好者 wrote:
台灣要跟美國一樣
一罪一罰

一個危害公共往來罪 一個公共危險罪 一個過失致死 三個過失傷害

這樣才對!!!


詐欺都搞不定了

偉大的民進黨政府

應該不會有啥做為

一罪一罰 繼續期待吧

認真回
罰款不足以喝止這些問題
有能力喝酒罰款的多的是
更別人可以把罰單橋消失的
所以從來不相信人性本善
跳過罰款
直接處罰最正確
Irgendwann wrote:
仔細看了高雄酒駕車禍(恕刪)


斑馬線根本沒用的東西~~監理站考試考完就忘了誰會禮讓斑馬線上的行人~台灣人只認燈號而且有些人也什麼都不認的....lol
這就是南部 台北市現在已經很少不禮讓行人 南部民眾素養需要教育
and50cc

我支持對岸錄影科技執法。

2021-12-28 12:19
688dale

警察都撤走? 你知道自己在說瞎迷?台北人無警察的路口也自己禮讓行人 禮讓靠警察 ? 不要笑死人

2021-12-28 12:20
沒停讓行人才是主因

鬼島就是這樣,好像把問題全部推給酒駕問題就解決了


今天一個酒駕者綠燈直行,被無酒駕的闖紅燈撞死,我想鬼島大概也會檢討酒駕綠燈直行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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