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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讀通過後,幾月幾號可以開始違停?

m5g wrote:
警察可以直接開單
嚴重影響交通的還是可以檢舉的

放心吧,公務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由明 wrote:
我覺得就放心違停吧

根本不會有人叫警察來抓,警察既使到現場,也只有驅離的份,根本不敢開單

中華民國黃紅線違停本來就是合情合理

沒錯,

許多人,跟我,就是吃定警察來要先驅離,不走,才能開單,

所以能停在紅線,不怕警察,

開車 20 年了,被警察趕過 10 次,沒有一次有開單,

停紅線人不下車的話,根本無敵,




唯一能擋的,只有檢舉人檢舉送件,送違規臨時停車,罰 300 塊,

現在連這個也要拿掉了,

那就加入台灣大違停時代吧,

我們要配合政府,政府都是為你好呢
宙王

所以你沒經歷過以前沒檢舉的違停大時代就去問你老爸🤣🤣

2021-12-10 15:10
檢舉三寶沒事干了;不知道會不會家暴家人;因為沒地方發洩了~
asdf3164 wrote:
請問三讀通過後幾月幾(恕刪)


等等下班就停了呀,還客氣什麼
天天有人檢舉,但違規停車也沒少過
客氣啥...跟上呀
接下來換民眾疑神疑鬼,這張罰單到底是民眾檢舉、電話報案甚至巡邏查獲?警察更沒得閒,整天回覆民眾檢舉電話,解釋該罰單非違規開立,雙輸。

同樣的違規樣態,不問事證的證據力或證據能力,反依受理管道來決定是否成案,民粹壓過法治的神奇鬼島。
你不怕警察或拖吊現在就可以,還要等什麼限縮開始,可憐啊
我去查了一下,
好像是民眾公共政策提案提出的,並不是立委提出 。
至於是不是立委假借身分提出,無從考證,就不討論了。

另外,根據修正條文內容
『「靜態違規」項目則有五項,主要限縮於路口、行人穿越道、人行道等嚴重影響交通安全與秩序的違規停車,包括違規並排停車、占用身障停車格、在公車站、交岔路口、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違規停車等。但紅黃線違停在未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秩序情況下,未列其中。』
所以民眾也不是完全不能檢舉吧?
(覺得應該道路狹小者違停也加入可以檢舉)

新聞參考: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943053
heliun

公共政策平台的提案只是參考,提修法的人不是相關單位就是立委。

2021-12-10 17:01
紅線違停,從以前就不是重大違規,警車路過直接無視的,哪有在抓!

真的要談重大違規,機車沒有兩段式左轉才是警察認定的重大違規!重大到晚上9點多快10點了,還在昏暗的路旁突然跳上車道,揮著小紅棒跳到內線車道攔車,然後路旁任何警示說明現在正在執行臨檢勤務的燈光指示牌都沒有!
prozac

紅燈機車右轉才是重大違規,三不五時就看到警察躲在轉彎後路口抓機車違規(我開車)

2021-12-10 19:52
一直都在違停阿...

有沒有三讀有差嗎

我這邊的路
asdf3164 wrote:
請問三讀通過後幾月幾(恕刪)

其實打電話警察還是要來開,不信你停的時候自己打電話給警察試看看
唬唬生瘋

不是一堆都說了,警察來是先驅離,不走才會開單,跟我實際看到的一樣(還有沒來謊報有來的勒)。會被開的大多是白目,不然就是大官會經過的地方。

2021-12-10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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