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好,再一次驗證了,嘴邱跟缺德最終還是會被制裁看看這麼多樓笑話滿有趣的看看這邏輯不論是檢舉者跟龜車最愛在版上講不贏人時就說,你們去提案阿,讓他修法阿恩..結果現在三讀過了,你們怎麼質疑這麼長時間仰賴的法條之神呢不是把它當聖旨嗎,我相信龜車應該很快也有著落了再來看看有幾個樓說,好啊,現在大家一起違停恩..你們本來就是違規同類,不用現在,以前是未來也不會變套句你們愛說的,愛超速的沒被照到不代表沒超速一樣的,你們檢舉人,沒收到罰單,不代表就沒違規過還是那句,台灣這麼長時間交通沒有因為你們存在而變好,同樣今天的改變,交通也不會變得更爛濫用權利最終就是權利限縮,還有那種喜歡說那就讓警察跑的加油! 警察的體態就靠你們了,剪片的時間換成打電話也是不錯啦,都有事做
宙王 wrote:公共政策平台還是有用(恕刪) 老實說這個有沒有過我覺得都沒差!比較要深刻反省的是,為什麼有人一輩子開車都沒事,卻有人老是被檢舉?到底是違規變成了習慣還是?到底誰對誰錯?這個問題比較值得討論!
當人民的要求,那些當權的也同意了……代表頻繁的檢舉,逼的很多人不想住在都市……大家都不想住都市,那又誰來買昂貴的房子…?這就是所謂湊巧民主,剛好那些亂檢舉的人也妨礙了當權者的利益……但如果,你們要求真民主,還是慢慢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