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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速度區分

但每次上高速公度遇到夏天大雷雨及傾盆大雨,發現三路速限都掉到80KM以下有的只有5-60km,這時來開罰單一定是一路發的
都是少了但書, 尤其中間車道那是大車的超車道, 因此雖不得低於80, 但如後方有大車來時, 就要讓開, 這就是為什麼大車都很討厭這些小車, 因為他們都是慢速開中間, 慢車(只要未達法定速限上限)就要在後方來車顯然比你快時, 你就要讓, 這是行車順暢最重要的因素:禮讓快車。

huang635555 wrote:
這樣的速度區分合理嗎(恕刪)
從以前宣導內線是超車道
那可不可以定速該路段最高時速行駛呢
行駛在內線110被閃燈是否要讓
herblee

超車時未達最高速限違規,但無關使用車道權利區分(路權), 正在超車擁有路權, 後車只能保持安全車距跟車, 超過有安全距離就喪失路權了, 超過55m後超出了法律授權範圍 ,法規要求離開,駛回原車道

2021-12-02 19:39
herblee

110km行駛的路權(安全車距)是有範圍的55m,法規授權的超車道可以使用的範圍, 是對路權範圍55m內的中線車超車, 超過有安全車距55m駛回原車道, 範圍最多就是55m+車長5m+55m=115m

2021-12-02 19:44
新手一號 wrote:
從以前宣導內線是超車道
那可不可以定速該路段最高時速行駛呢
行駛在內線110被閃燈是否要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33 條
2.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所以不論你在內線開時速多少, 超完車, 無車可超之時, 回到中線道是正確的選擇
YT.Tseng wrote:
這個是官方的宣導圖

實際上路

內 90~110
中 90~110
外 90~100

龜車看不懂內外線....

它們能考過駕照就很了不起了


你貼的數字很符合宣導圖啊,所以問題在哪裏?

還是你根本看不懂宣導圖?
huang635555 wrote:
這樣的速度區分合理嗎(恕刪)


應該埰"相互比較"。

車速要快於右車道車流速度之原則。

再延伸細節規則...
yl610702 wrote:
就不能直接立牌子嗎?(恕刪)


龜龜們連"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的牌子都看不懂了

你還指望牠們會看到懂你說的牌子嗎
huang635555 wrote:
這樣的速度區分合理嗎(恕刪)


照著最高的速限走,明明就是高速公路,何必去在乎最低速限
(塞車,上下班時間就不在此限了)

不要當隊長,不要佔用最內線,不要當三寶

根本就不會亂,太多烏龜,隊長,三寶才會亂
我覺得......參考就好
這這種規範遵守的人又有多少了
車禍的造成, 有些不就是不讓道的結果, 切換車道超車造成嗎 ? 也就是台灣沒有百分百的免責制度,,才會造成龜速車佔用的情況.什麼未保持距離..明明內線就規定是超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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