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71134 wrote:
黃牌重機停在機車停車(恕刪)
黃牌停機車停"公有"機車車位是有違法沒錯
私人停車場無犯法跟汽車停別人車位一樣(無法拖吊開罰)
最算把車牌拆了也無罪
只有放置1個月以上不動才有被拖吊的可能!
但沒行駛遮車牌是沒罪可罰(除非拿車罩或是晾雨衣遮住.掛安全帽遮住通通有罪)
你標題只打了一半(原本只有"重機停車可以遮車牌?")
所以標題 是錯誤的(你改了標題!)
就跟"可以帶鹹酥雞搭捷運?"一樣
沒在車站非飲食區或是車上吃都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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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台灣可悲法案....
如果該黃牌機車把車牌拔掉
你根本看不出來是幾CC
日系有間機車車廠
他的200CC跟300CC 車體大小
幾乎沒差別
更扯的同樣車廠同樣車系
650CC只比200CC長一個拳頭
都會說那台待轉區之王(指車體體積)(另一台待轉區之王250CC但馬力是500CC級別)
還有間歐洲車廠
分別390CC與200CC跟125CC檔車
都共用同一車體零件
但只有390CC不能停機車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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