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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的駕車習慣台灣人真的該學學!

spacewalker wrote:
200KM/H以上和110KM/H,人的應變能力是不一樣的。如果按你的講法。那開50KM/H也一樣會晃神,也一樣會晚7天回家,那是不是就都不用開車。回報你。呵呵!

邏輯零分!
一、我們現在討論的是高速公路,非塞車狀態是不會有時速開50公里這件事情,自然沒有延伸討論可不可以開車的必要。 這叫作比喻不倫!

二、高速公路發生車禍事故當下在一定的速度(比如超過100公里)以上,造成致命的風險性其實沒有太大的差異 (參照以下OECD/ITF的研究報告),因為幾乎必死! 所以重點應該放在駕駛者的駕駛習慣、技術、精神狀態 (反應能力),以及有無全神貫注上,要不然照這種邏輯德國無限速高速公路車禍致死率應該遠遠高過台灣吧,但事實卻剛好相反!


拜託多看點資料,然後好好去學一下邏輯,好嗎?!

台灣高速公路上真的充斥太多這種自以為慢慢開就不會有事、然後漫不經心的三寶魚雷,難怪塞車日益嚴重、車禍事故頻傳。

Benn1963 wrote:
邏輯零分!一、我們現(恕刪)


我是在討論人對速度的反應力,你在跟我講速度對人的致死率,你是咧講什麼碗糕,牛頭不對馬嘴。
台灣人最缺的是禮讓
涵蓋了很多
包括對行人的禮讓
左右轉或是車流匯入的相對禮讓
還有對於後方合法的高速車輛禮讓
為何一直強調德國禮讓快車?
不過是很多超速仔想要合法化嚴重違規的超速行為罷了
講的好像很多人沒有在國外開過車
如果你在內線開到速限,而且持續有超車行為
後面的車不會逼你,會乖乖地跟著
可惜台灣多人無視於速限
對於這種合法車卻認為是違規的龜車
應該禮讓後方真正違規的超速車
改天後面有人想闖紅燈
也提倡要讓一下好了
bullae wrote:
講的好像很多人沒有在國外開過車
如果你在內線開到速限,而且持續有超車行為
後面的車不會逼你,會乖乖地跟著

我聽你在唬爛!
以我在德國高速公路的經驗,開時速160公里內線道,後方車遠遠就開始閃大燈,等我們換車道後,這輛車馬上以時速200公里以上刷過去,而且不只一輛,連重機也一樣閃你燈! 在美國加州開車的經驗也一樣!

不要自以為義,以為龜在內車道按自由心證的所謂 "最高速限" 慢慢開就是王道,這種佔用超車道、堵塞車流,沒有公德的行為在其他國家,當地人一定閃大燈、按喇叭伺候,沒在對你客氣的,那還"會乖乖地跟著",作夢吧!
spacewalker wrote:
我是在討論人對速度的反應力,你在跟我講速度對人的致死率,你是咧講什麼碗糕,牛頭不對馬嘴。

邏輯真的零分!
自己都已經說(前提): " 一不小心一晃神或打滑,就晚7天回家了"
在110公里以上的速度發生 "一不小心、一晃神" ....接下來就是尖叫、人生跑馬燈...然後碰碰碰...然後沒有然後

還討論甚麼人對速度的反應哩~

110公里出事,你以為你是能有甚麼時間反應? 那一剎那間只能聽天由命,看老天爺到底是收你、還是留你! 誰叫你要" 一不小心一晃神或打滑 " ?

敢這麼說,是因為我自己親身經歷過類似的經驗,時速80公里,瞬間側風、車輛打滑甩尾後撞護欄翻車...反應? 告訴你,當時根本沒得反應,只能 Let it go,隨便它怎麼翻、怎麼撞!

內側超車道就是最高速道 (110公里),就是會有這種高速事故的風險,如果會擔心這種風險,順著你的想法,真的拜託你就乖乖開時速 60公里,慢慢去龜在最外道,速度風險最低,反應時間最充分,又不會堵在超車道變成公路垃圾,沒人會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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