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看不到右側機車的位置。也沒有聲音,無法判斷是否有提前打右轉燈。但看畫面上的車道是汽機車混合無誤。應該只有前後車關係。所謂關門,1。提早進入右轉道。2。提早打右轉燈。3。要關到空間不足以讓機車鑽右側。影片,只能看到,1有做。2無法判斷。3沒做。關門三件事,沒做足,就會有敢死隊可能右側超車。僅供參考。
你有沒有打方向燈 你有沒有看後照鏡 你如果轉彎沒看後照鏡 那你被撞你的錯啊那如果你有看後照鏡 你看到機車你要禮讓直行阿 還灣? 駕照雞腿換得嗎 你可以不要上路嗎??給我們四輪丟臉 可以打死那個發駕照給智障四輪的嗎
台灣的交通事故判決很保護機車...同一個規矩,遇到機車會有不同的解釋...舉兩個我周遭發生的真實案例...這兩個案例都很像,都是在單一車道下,汽車與機車都是前後車的關係,都有偏移直線行駛的行為。第一個,示意圖如下,機車在汽車右前方,突然向左鬼切,因為他要準備前面路口左轉,結果直行車閃避不及,撞到了。最後判決結果,汽車全輸,因為汽車未注意車前動態,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機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據說汽車駕駛人當時有抗議說這機車已經明顯的有斜切行為,屬於變換車道行為,完全未注意後方來車,且未使用方向燈。但是事故鑑定委員會說這是單一車道,只有前車與後車的關係,後車應注意前車動態,且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最後汽車全賠。第二個,示意圖如下:機車在汽車右後方 (非並排),汽車發現路邊有空的停車位,打了方向燈靠右,還沒開始停車,還在靠邊減速到快停的時候,機車從後面撞上。最後判決結果,汽車全輸,因為汽車有偏離直線行駛之行為,須注意後方來車,機車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據說汽車駕駛人當時有抗議說這是單一車道,僅有前車與後車之關係,後車應注意前車動態。但是事故鑑定委員會說台灣環境特殊,雖為單一車道,但是算是汽車機車混和車道,汽車駕駛本就應注意車旁是否有機車,機車直行就算是有個虛擬的直行車道,汽車靠邊行為屬於變換車道,未注意後車動態,侵犯到虛擬的直行車道。所以最後汽車全賠。以上兩案因為都是小車損,沒有大礙,人都無傷,所以最後都由汽車駕駛人的保險認賠。所以,台灣的交通事故判決,真的很保護機車...明明都是直行車撞上斜切車,最後判決結果卻大不同...同一個規矩,在汽車跟機車卻有不同解釋...樓主這種情況,真的很不容易翻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