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33 wrote:
我遇過類似,道路是雙(恕刪)
你被呼弄了
交警的初判表在法律上沒有任何意義
請申請交通事故委員會鑑定,
他們是看路權以及駕駛的作為來評判的
這張鑑定才真正有意義,
法院要看的時候也是看這張,不看初判表的
就算法院前的調解委員會現在也大多要看鑑定表
不會單看初判表。
保險公司出險人員是有KPI的
當然要減少損失,
路邊起步或是轉彎都要禮讓直行車先走
但用哪張初判來說立刻就從100%降為70%
就省了30%,回辦公室不會被長官檢討了
先前幫家人處理,也是直行機車,對方開車從巷子出來
無燈號,雙方採路權評判
交警初判表直接3:7分,對方跟保險公司當場喊價要和解
我直接跟交警說這張我們先收下,但請協助申請交通委員會鑑定
也當場叫家人記得回醫院拿驗傷報告(有上救護)
花三千元拿到,對方支線未禮讓幹道全責,
修車報價與受傷收據拿到調解委員會,
委員會一開始對方還拿初判表來說負擔7成
我們拿出鑑定表跟收據
委員會直接跟對造說鑑定表都全責了,金額也合理就請理賠吧,
不要拿初判表出來說。
我們也只是純修機車跟受傷支付費用
沒有算其他零散費用(腳受傷搭車費用就算了)
最後和解結案
                山神交代非常厲害,出門在外手腳要快,捕魚打獵不可懈怠,遇到山豬趕快閃開,有人放屁回家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