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keLay wrote:施工廠商有錯在先僅在車尾處設置告示牌、車旁放幾個三角錐而已未依國道高速公路局[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規定於施工地點前設置相關警示設施施工之交通管制守則相關規定:連結留言1面倒,倒向賓士車主的錯只有少數幾篇反映施工廠商的防護措施不足廠商自己便宜行事、未按規定作業把國道當人行道在玩被撞到剛好而已(恕刪) 國道 沒有意義的施工太多. 如 路沒壞鋪路 地不髒掃地 .如 內車道一整排 3-4台工程車佔用以10km龜速慢行 .後方內線一整排110km車輛行駛(一般用路人). 速差100km 前車閃得過 後車未必閃得過 .沒閃過 就大塞車 .國道工程亂象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