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chhaseHung wrote:去年十二月九日傍晚,...(恕刪) 台61~~~沒有一個路口是白牌機車可以直接左轉的拉~~~他很瞎捏~~~另外他若說直行~~~我會覺得他腦中風了.........很瞎~~~
DachhaseHung wrote:刑法追訴期六個月,到6/8,對方很噁心的在6/7提告,(恕刪) 對方有人在教以刑逼民跟你LINE對話的可能不是本人那是在凹你這小案子很難看到法官的我說過了, 若你沒有過失, 檢察官根本不能起訴過失傷害不起訴, 就不會到法院不用被對方唬, 就先去偵察庭看檢察官怎麼說吧放寬心, 不用緊張, 就等傳票來開庭吧調解會對方堅持不開, 那就不要開就讓檢察官來調解LINE對話記錄留著, 證明你想和解是對方不願意有問題再上來問有空就自己上網查一下精神賠償的定義, 做點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