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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開車在行人穿越道撞死婦人 賠死者家屬5百萬獲緩刑

還好有保強制險+第三責任險啦

若遇到沒保險,連強制險都沒有的,

一毛也拿不到
曉得 wrote:
開車轉彎時動一動頭,
注意斑馬線有沒有行人,
法官認證這個行為價值500萬元。


扣掉200萬的強制險,肇事者只賠300萬。

如果有加保超額險(體傷/死殘),那只要賠國家的保險就行了。
(法院判多少,保險就賠多少<---有這種保險喔)
因廟堂之上,朽木為官;殿陛之間,禽獸食祿。狼心狗行之輩,滾滾當朝;奴顏婢膝之徒,紛紛秉政。
Mosaic wrote:
....台灣已經變 罰錢~~犯罪就不用關的 國家了嗎?.....~(恕刪)


不是已經這樣了嗎?

上行下效
這輩子有殺人的機會,24k只有被殺的機會
junsport1983 wrote:
市烏日區中山路時,撞死走在行人穿越道的辜姓婦人,犯後向警方自首,並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賠償新台幣500萬元,獲得


看得出來你能很快樂撞死人

別人只是不想遇到才保的
Motor123 wrote:
台北市也有啊,公車計(恕刪)


北市公車,現在過人行穿越道都會停,
看有無行人。

若沒這樣做,大概抽查行車紀錄器會被處分。

不要命的最大,
通常是行人,通過路口,
常視紅燈如無物,
明明看到紅燈了,還要過,
我不禁懷疑,
路上紅綠色盲的人很多。
yeskia01 wrote:
其實之前已有統計過,
在台灣交通死亡事故,
法官判決賠償金額平均約為500萬,(恕刪)


是喔, 我知道人命是有行情的, 趕快回去看保單, 沒足額的趕快補到500, 應該只加一點點保費而己.
http://picasaweb.google.com/HsiuChe.Shih
hsst8141 wrote:
這可能要看地點及燈號設計,畢竟目前用路人對號誌的了解相當欠缺(分不清圓燈與箭頭指示)
台南市北區北門路二段與公園南路口即有此設計,紅燈時北門路可右轉(箭頭指示燈),
綠燈時右轉燈號會先熄滅約10秒讓行人先行穿越馬路
依燈號行駛的我(第一台車,右轉箭頭指示燈未亮起),被後車狂按喇叭......

如果這個"綠燈亮起"是直行箭頭,那你無辜了。

如果這個"綠燈亮起"是圓燈,那你應該要起步準備右轉、但不能過分靠近橫向車道的行人穿越線
--- 則規區論討守遵意同並過讀閱已我, 則規區論討視檢裡這按, 能功言引解瞭裡這按 --- ~~~
曉得 wrote:
男子開車在行人穿越道(恕刪)


在亞洲某個小國,有人騎電動滑板車撞死1名64歲婦人,判12週監禁
轉彎有A柱死角
不懂身體前後晃或左右移
再搭配 甚麼前檔貼 M30 之類的隔熱紙
撞到人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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