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旅遊時,曾經遇過餐廳的桌上就寫著酒駕的罰則跟罰款,如果酒駕開車的不是車主,則連車主也要接受懲罰,如果被抓酒駕時有載人,連乘客都要一併受罰,印象中罰款滿高的 (以日本人的收入而言)加上還得扣點數,但是對日本的點數不熟悉,不確定這部分算罰得重還是輕。稍微查詢了一下加拿大安大略省的罰則:基本上就算酒精濃度(吹氣或是抽血)沒有超過法律所允許的量,或是你吃的是醫生開的合法的藥,但是只要你無法通過路邊進行的測試(對,就是電視中會看到的那種平衡之類的測試),警察就可以開罰。如果你拒絕測試呢?最低的罰則第一次拒絕測試,直接開罰加幣兩千塊。第二次,直接關三十天。第三次以上,每一次關120天!如果測試後認定是DUI/DWI呢?第一次被抓到:警察馬上吊照90天、罰550加幣、恢復駕照時還得付281加幣的費用、車子由警察保管7天。十年內被抓到DUI/DWI第二次:除了以上的懲罰以外還得上課十年內被抓到第三次:車子發動器裝上酒測吹氣鎖至少六個月以上,這個裝置裝上去之後要開車必須要吹氣,吹氣沒有通過車子無法發動,然後政府還會對你收這個裝置的租金、安裝費用。(租金跟安裝費用的部分是聽人說的,不確定是否真的要付這部分的費用)然後這還沒結束喔,以上這些只是路邊測試沒通過,當下就實施的懲罰。接下來還得上法院,法院如果認定有罪:第一次DUI/DWI的話,至少吊照一年、強制上課或是治療、酒測吹氣鎖至少一年、必須強制做醫療診斷判定你是否能在安大略省開車、看違規的情況,條件符合的話就算是第一次被抓也會被關(留下犯罪紀錄);十年內第二次的話,至少吊照三年、吹氣鎖至少三年、最少關30天如果情節嚴重,最重可以判關終生、其餘跟第一次一樣、;如果十年內第三次或以上的話,終身吊照,如果十年後有符合條件的話有可能減少吊照的期限、吹氣鎖至少六年、最少關120天、其餘都跟以上一樣。台灣罰則太輕了,印象中單純酒駕被抓沒導致傷亡的話酒駕就是罰錢+吊照而已,後來好像有實施吹氣鎖?但是比起直接被關+留下犯罪紀錄差太遠了。
advantage wrote:為什麼不是在第一次酒駕的時候關?一定都要等到出人命才想要檢討,而且還檢討不出個什麼東西才慘! 如果第一次酒駕就關,大家一樣支持嗎還是出事才支持沒出事就罵警察不通人情,警察侵犯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