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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過當隨便射-準備國賠

carasha wrote:
合法用槍也不得超過比例原則 , 不然今後只要遇到有車輛加速逃逸 , 就都開槍就好了 , 我是不支持這樣的說法 .
(如果手槍制止力不足 , 是不是要改拿步槍 ?)


我贊成直接開槍
不然逃竄之後,不知道會害死多少人..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納稅錢都準備好了
為非作歹一輩子被抓可能還要關很久
倒不如衝撞臨檢員警還有可能讓家人賺一筆
不食人間煙火,建議你去當警察再上來留言,台灣警察這麼弱勢就是因為一堆台灣鯛在那裡喊人權,什麼叫人權?守法的人才有人權!!!
carasha wrote:
比例原則問題 .來回(恕刪)
支持警察行為
比照美國警察

毒品 衝撞警察
這種渣被打死了也沒什麼好可惜的
carasha wrote:
比例原則問題 .來回(恕刪)



下次有警匪槍戰希望你站第一線!
事後分析人人會講,當你馬上面臨生死問題,我就來看你怎麼反應!
套一句一頁書大大當年講過的名言!戰場之上書生何用!
不能要求公權力能保護你,又要求限縮執法人員的權限!
這也是台灣司法一直讓多數人民不信任的原因!
前科累累
死了對社會也是一大福音
可惜的是另一個沒死
這件事如果警察再敗訴,
以後沒人會怕警察了。
carasha wrote:
我支持警方合法用槍 , 但以這個 case 來說 , 似乎有點過當了 ( 直接對駕駛開槍耶 )


不是副駕駛中槍嗎!

你到底有沒有好好的在看這篇新聞?
出來混.遲早要還的.幹嘛跑?警察也是命. 警察加油
支持警察開槍射死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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