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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輕微違規被檢舉可能免罰

执法者对轻罪应该有自由裁量权 就比如你接孩子在学校附近违停 要不要贴你单子?
所謂的勸導是指

你第一次這麼做,我警告你下次別這樣,然後你收到勸導單,警方勸導單也有入檔

下次再這麼做就有紀錄依法開罰。

高雄市的勸導不是這樣,而是你就算同樣違規1000次,警方依然口頭跟你說

下次別再這樣了,違規者不但沒收到勸導單,警方更不可能建檔。

試問,該違規者可能改善嗎?我家小狗皮皮都知道不可能!

高雄市這種低劣執法效率從陳菊時代就這樣了

沒想到現在換到陳其邁一樣低劣!問你啦,這樣的城市會有良性循環,會有動力進步嗎?

陳其邁我跟你說,你要是繼續依循壞習慣,我是不會再投你的!!因為你不會讓高雄進步!!


另外,三民二分在當地執法效率是有名的低下,是不是要好好調查一下到底該分局

是發生甚麼事??
輕微違規免罰 也不錯
我們檢舉幫的 正可以利用這種輕違規
實行輕微規 來檢舉 重違規
不但免罰 又可以檢舉
根本一舉兩得
台北市和高雄一樣是直轄市,台北可以做到騎樓整治,高雄做不到?能力問題?水準問題?
一步一腳印 wrote:
閱讀是財富之源 wrote:
別看的這麼嚴重,你從來沒有違規過嗎?
...(恕刪)

看到這邏輯笑了
明明就違規者氾濫
反倒說別人看的嚴重?

敢違規被開單,就吞下去啊!
一堆沒擔當的群聚在一起
跟8+9飆車族一模一樣
出事了就裝娃娃討奶喝
推父母出來擔


我說的就是你指的人,跟你這種人,自己違法都有理由,別人違法就不能有任何理由。
很多事得看狀況,這麼愛計較,不如通通都來罰,沒任何特例不是更好。

而且很多年紀越大的理由越多。

只會截某段話來說,看不懂我後面打的嗎?
笑死........這樣立法有屁用
破.破.破許男 wrote:

打110?
那你可能要在現場等半小時


他也不知道車主是什麼角色!
站半小時...應該會被打....
前幾日才看到北部有人用高雄式左轉,肯定是學壞了 (已檢舉,此風不可長)
不曉得高雄式左轉算不算輕微.......
IPKISS333 wrote:
笑死...........(恕刪)

法律與現實環境脫節
oneway6573 wrote:
李義祥也只是把車停在...(恕刪)

李義祥是停你家是不是?!你用撥接?李義祥哪有違停?整天提李義祥!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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